根据《区党政办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推进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苏高新办〔2024〕97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数字贸易发展,现将支持推进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重点
支持直播经济发展;壮大跨境电商市场主体;夯实跨境电商发展基础;提升跨境电商国际竞争力;健全跨境电商支撑服务体系。
二、申报企业和项目基本条件
(一)在苏州市高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业务,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单位,且资金兑现时未搬迁出新区的企业。
(二)项目执行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对符合市级及以上奖励政策的项目,应积极向上申报。同一奖励事项如同时符合区内其他政策或上级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
三、资金支持内容和标准
资金支持内容、支持标准、申报材料,详见《支持推进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若符合奖励条件的项目奖励资金总额超过预算总金额,奖励金额根据专项资金总额按比例统筹。
四、资金监督管理
(一)请各板块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单位)申报,做到规范化、公平化,确保获资金支持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
(二)请各企业严格按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查询结果,提交企业(单位)信用情况。
(三)商务部门一经发现企业有虚报、冒领、伪造、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的,按规定向相关信用信息平台提交信用记录,将依据《苏州市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苏府办〔2014〕192号)及《苏州市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府办〔2015〕34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申报要求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将资金申报材料(包括企业信用信息)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所有申报材料(外文资料的主要内容须翻译成中文)必须加盖申报企业公章,于11月17日前报送至苏州高新区跨境电商生态创新中心(大同路7号107办公室)。
联系人: 徐峻 吴军
联系电话: 67371768 67371786
附件:1.支持推进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资金支持内容和标准
2.高新区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项目申请表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商务局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