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知识产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实施办法》《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35年)》(潭市发〔2022〕8号),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根据《湘潭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潭市监发〔2022〕83号),计划增补2025年知识产权专项项目,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补项目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材料提交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13日,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

二、申报推荐方式

(一)申报方式。2025年度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知识产权强市”专题—知识产权专项项目管理系统(http://183.214.100.132:8888/#),按要求注册登录填报,并将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推荐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申报资料由推荐单位提交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推荐方式。推荐单位对照申报指南(附件1)和本通知要求,通过“知识产权专项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完成项目推荐,并出具推荐文件和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负责项目审核的推荐单位,主要审核所推荐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申报资料的完整真实性。

中央在潭单位、省直在潭单位及所属单位的申报项目直接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

三、咨询方式

有关项目申报未尽事宜,可咨询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受理咨询电话:58261147知识产权促进科。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31-85537519。

附件:1.2025年湘潭市知识产权专项增补项目申报指南

2.湘潭市知识产权专项项目申报书(通表)

3.湘潭市知识产权专项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1.docx附件2.docx附件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