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科经)局、高新区科技局、东津新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鄂科技规〔2025〕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省科技厅拟启动2025年度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国合基地)申报工作。现将《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科技(科经)局,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进行申报。
一、重点领域
鼓励围绕量子与光子科技、高端装备、高端芯片、新型能源、人工智能、新材料、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等领域布局。
二、申报对象
在鄂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科技园区、医疗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中介组织(服务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省国合基地的依托单位,拟申报的国合基地以及国合基地负责人、依托单位应当满足《管理办法》第二章的相关认定条件。
(二)申报单位的相关海外合作单位,应当对申报国合基地无异议。
四、申报材料和流程
(一)申报材料
所有纸质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为一册(一式三份,并按申报书“五、附件材料”格式编制目录)
1.《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含承诺书);
2.《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工作方案》;
3.与申报相关的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专利证书、奖励证书、许可证书、主流媒体报道等文字和图片。
(二)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填报。通过湖北省科技厅“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进入办事大厅,搜索“2025年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事项,使用个人或法人账号登录后在线填报基本信息,上传《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和《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工作方案》WORD格式电子文档、签字盖章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及相关附件支撑材料PDF格式彩色扫描件(所有扫描件应为原件的清晰彩色扫描件;仅有清晰传真件、复印件的,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再彩色扫描。支撑材料涉及网页截图的,应为包含地址栏、可见完整网址的彩色图片。外文资料的中文翻译件应加盖翻译公司或者申报单位公章)。个人账号填报的还需要提交至法人账号审核。
2.推荐部门审核。申报单位线上填报完成后,提交至推荐部门审核,同步将《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工作方案》、支撑材料等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成一册(编制目录、一式三份)报送至推荐部门。省(部)属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驻鄂中央企业提交的认定申请直接推荐至省科技厅受理;其他单位提交的认定申请,由所在地县(市、区)科技(科经)局初审同意后向市科技局出具推荐公函和《2025年度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推荐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推荐多个申报单位的应按优先级排序,并集中报送各被推荐单位的纸质版申报材料(要求同上)。由市州科技局审核同意后推荐至省科技厅。
3.省科技厅认定。省科技厅组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视情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核查),结合国别布局、产业领域、技术方向、行业前景等因素进行综合评议,经厅党组会批准后发文认定。
五、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所填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科学技术秘密,并书面出具承诺函。各县(市、区)科技(科经)局,有关省(部)属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驻鄂中央企业要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工作,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对弄虚作假及资格审查不严造成严重问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因省厅通知要求推荐单位于2025年12月12日完成推荐审核工作,请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12月9日完成线上申报,纸质申报材料由所在地县(市、区)科技(科经)局初审同意后,出具推荐公函(含推荐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和纸质版申报资料(按顺序装订成一册,一式三份)于12月10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市科技局科技人才与对外合作科。
六、联系方式
襄阳市科技局科技人才与对外合作科,0710-3511602
附件:1.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
2.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编制提纲
3.2025年度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推荐申报汇总表
4.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
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5.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
襄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