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辽财经规〔2020〕5号)等规定,经企业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拟定《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5年版)》,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8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省工信厅装备工业二处。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518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国光 024-86894130

  附件: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5年版)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