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本项目面向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规上科技服务业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怀柔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2.近3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二)支持条件

1.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规上科技服务业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M类,行业代码73、74、75)作为卖方签订技术交易合同。

2.技术合同需按《北京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京科发〔2023〕4号)进行认定登记,且属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类合同。

3.技术交易合同认定登记时间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

事项描述

(一)对2025年在科技部门认定登记的技术成交额累计达到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

(二)对2025年在科技部门认定登记的技术成交额累计达到5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三)对2025年在科技部门认定登记的技术成交额累计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促进技术市场发展奖励资金申请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2

申报单位最新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技术交易合同清单及相关合同登记证明等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12-15至2025-12-3117:00:00

办理程序

1.(一)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在申报期内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申报进行申请。(二)纸质版按照申报材料顺序依次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左侧装订,封面及骑缝加盖公章),并于2025年12月31日17:00前提交至区科委一层报告厅。申报单位须同时完成线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提交,才可视为申报成功。(三)申报单位应保证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若存在隐报、瞒报和弄虚作假或违背承诺事项等行为,区科委有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追回资金,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2.(一)由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评审,第三方机构评审后出具评审报告及资金支持意见。

(二)区科委将项目评审结果上报怀柔区人民政府,通过后由区财政局负责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

010-69643654

特殊说明

(一)本单位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本项目申报的相关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任何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本项目无关。整个申报过程中,本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与本区各级同类政策不一致的或同时满足本政策措施不同款项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

(三)怀柔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对本指南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