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发展改革局,广州供电局,各市属国企集团,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各重点用能单位:
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绿色技术征集推广方案的通知》(穗发改函〔2021〕562号),按照《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广东省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附件1)工作部署,组织开展2026年度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我市在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数据中心、公共机构等已建成项目中采用《广州市绿色技术推广目录》中推荐技术,或其他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节能降碳效果显著的案例。
二、具体要求
(一)案例申请单位可为节能技术提供单位、应用单位、合同能源管理单位等(可共同申报),应无重大失信记录和知识产权权属争议,社会信誉良好,愿意配合技术宣传推广工作。
(二)案例应符合相关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规范;案例技术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和示范性,应用场景和运行效果稳定,经济效益好,无安全、环保等方面问题,具有良好的推广价值;项目建成时间不超过3年,且稳定运行半年以上。
(三)案例申请单位应如实填写《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申报表》《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项目情况表》,并编制《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申请报告》(详见附件2),确保案例申报资料真实有效。节能效果应由技术应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或评价(评估)报告。
三、申报组织
(一)请市直相关单位、广州供电局、市属国企集团组织下属单位集中申报。申报单位应对案例项目单位申报材料进行符合性初审,并将相关推荐文件、案例项目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报送我委。
(二)请各区发展改革局组织属地符合条件的节能技术应用案例申报,将推荐案例汇总情况、案例申请材料电子版报送我委。
(三)申请单位自主申报的,可通过“广州市能源管理与辅助决策平台节能管理系统—公众系统—节能技术案例申报栏目”报送案例申请材料电子版(网址www.gzjnw.org.cn/)。
(四)我委汇总申报材料后,将开展符合性初审,通过初审后,将通知申请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盖章版(一式三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五)须申报广东省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的,请于2026年3月10日前报送至我委联系人(以盖章版材料送达为准),经初审符合要求后推荐至省能源局,参与2026年度广东省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的评选(现场核查和专家评审等环节将根据省能源局要求一并开展)。入选省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的,将同时列入《广州市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并公开发布。
(六)仅申报广州市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的,请于2026年5月20日前报送至我委(以盖章版材料送达为准),我委将汇编发布《广州市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
(七)案例征集相关工作(符合性初审、现场核查、组织专家评审、汇编、公示及发布)将由市节能中心具体负责。
附件: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广东省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23日
(联系人:罗正锐;联系电话:83546631;联系邮箱:luozhengrui@gz.gov.cn;地址:越秀区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9楼市节能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