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15〕38号)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企业申请鉴定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进行了鉴定,现将鉴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8日。

二、异议受理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需遵循以下要求:

1.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

2.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阳江市科学技术局综合规划科

联系电话:0662-3422026

通讯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安宁路38号阳江市科学技术局(邮编:529500)

电子邮箱:yj3372126@126.com

附件:2025年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结果清单.xlsx

      阳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