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办事处关于发放新材料产业园二期项目社兰村符吉传等24户青苗补偿款公示

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意见或问题,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三都办事处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8日

监督电话:三都办事处0898-23260360

附件:关于发放新材料产业园二期项目社兰村符吉传等24户青苗补偿款公示.xlsx

儋州市人民政府三都办事处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