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市)县应急管理局:
现将《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应急函〔2022〕133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有关区(市)县应急局和在蓉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每月22日向市应急局报送当月评估工作情况,并按时间节点要求报送自评报告、深度评估报告、“一场一策”安全风险治理方案。 联系人:成都市应急管理局 刘士浩,电话:61885809; |
相关附件:
•成应急函〔2022〕64号附件关于印发《四川省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