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工作基本情况
1.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省属企业对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管理,建立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体制,明确省属企业与相对控股企业的权利和责任边界,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我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文件等,2021年11月,省国资委印发《山东省国资委关于省属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差异化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简称《指导意见》)。
2.评估方式和过程
按照《指导意见》要求,2022年省国资委选取8户省属相对控股企业开展了差异化管控试点工作。推进试点过程中,通过对8户试点企业进行专题调研,了解掌握《指导意见》印发后,省属企业差异化管控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二、评估内容1.文件实施情况
《指导意见》印发后,相关省属企业通过推动差异化管控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试点企业国有股东履职行权,基本建立市场化经营管理机制,强化落实党建工作要求,总体探索形成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差异化管控经验和做法。
2.取得实效
一是进一步规范国有股东履职行权。相关省属企业优化调整试点企业国有股东履职行权流程,将国有股东决策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进一步优化授权放权。同时充分发挥非国有股东作用,调动非国有资本的积极性。
二是建立更加市场化的经营管理机制。试点企业大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本次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通过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度、落实职业经理人试点等方式,以及按照贡献大小实施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基本建立了更加市场化的用人制度、更加市场化的薪酬分配制度。
三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要求。在省属企业指导下,试点企业均已完成党建入章,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实现党建规范有效融入公司治理。
3.存在问题和原因
一是管控权责界限不够清晰。个别新成立的试点企业在企业管控中存在权责界限不够清晰的情况,与非国有股东融合还不到位,尚未探索出更符合所在行业发展要求的管控界限。二是对工资总额的管理没有实现突破。
三、评估结论及意见建议
《指导意见》印发后,省属相对控股差异化管控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2024年底,国务院国资委出台了关于控股混改企业管理的政策文件,从股权管理、公司治理、监督管控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下一步,我委将根据国家最新政策文件,指导省属企业规范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管理,有效发挥各方股东作用,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