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有效应对全球经济贸易风险挑战,加快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全力服务企业保市场、增订单、稳份额,省商务厅会同相关部门立足山东产业基础与外贸优势,制定了《山东省支持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该文件的出台,将为全省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政策支撑,推动全省外贸实现稳量提质。
《若干措施》覆盖范围全面广泛,精准覆盖新业态发展全链条关键环节。政策以全链条培育、全要素保障为导向,涵盖主体培育、产业带转型、市场开拓、人才培育、金融物流、配套保障六大核心领域,形成了全方位的政策支撑体系。在主体培育方面,覆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传统工贸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明确梯度培育目标;在产业赋能方面,聚焦纺织服装、家具家电、汽车零部件等传统优势产业带和有机化工、医疗器械等高附加值产业带,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带”深度融合;在服务保障方面,整合海关、税务、外管、金融、物流等全链条服务资源,实现从企业孵化到产品出海的全流程覆盖。这种全链条、广领域的政策设计,能够精准对接企业发展多元需求,有效破解新业态发展中的痛点难点问题。
《若干措施》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多项量化指标明确政策导向。在主体培育上,力争到2027年,全省新增跨境电商、市场采购新业态主体3000家以上,培育年交易额过亿元的跨境电商龙头企业20家以上、年交易额过千万的平台卖家1000家以上,累计培育省级跨境电商平台企业30家以上、跨境电商直播基地和产业园区50家以上;在品牌培育上,对2025年企业品牌推广引流、精准对接等费用给予不高于70%的支持,力争到2027年累计培育省级跨境电商品牌企业200家以上;在产业带建设上,计划累计培育省级产业带选品中心15个以上,开展30场以上“跨境电商+产业带”诊断辅导活动,孵化服务3000家产业带企业;在海外布局上,力争到2027年落地建设过亿元平台集货仓10个以上、累计培育省级境外品牌商品展示中心20个以上。这些量化指标的明确,不仅为政策实施提供了清晰导向,也彰显了我省推动新业态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
《若干措施》的创新举措亮点突出,着力优化业态发展生态。在模式创新上,提出“2+N+N”新业态市场开拓体系,推广“线上平台+境外展会+境内对接”模式,实施“万企出海鲁贸全球”行动,构建内外联动的市场开拓格局;在服务创新上,推动临沂、青岛、烟台建设市场采购贸易数字化平台,实现与山东“单一窗口”等平台数据互联互通,推行市场采购“一地备案、全省通用”政策,提升企业出海便利水平;在监管创新上,探索建立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和市场采购“白名单”制度,优化便捷通关流程,对AEO高级认证企业适用较低布控率,积极争取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试点;在要素保障创新上,构建“本土培养+外籍引进”双线人才培育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线上融资、信保融资等产品,发展“航空+海运+中欧班列”多元化跨境物流体系。这些创新举措精准契合新业态发展趋势,将有效提升政策实施效能。
《若干措施》自发布以来,已受到全省外贸企业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响应。许多企业表示,政策覆盖范围广、支持力度大、针对性强,不仅解决了企业在出海渠道、品牌培育、物流融资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还为企业转型升级指明了方向,让企业发展更有信心和底气。特别是对于中小外贸企业而言,梯度培育、费用补贴等政策将有效降低发展成本,帮助企业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
《若干措施》是一项兼具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重要政策。它通过全链条覆盖、高强度支持、多维度创新,精准赋能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发展,将有效激活全省外贸新业态发展活力,推动传统产业带数字化转型,完善海外营销与物流网络,优化营商环境。随着政策的持续推进和落地见效,预计将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业态主体,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跨境电商产业集群,助力山东在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领域形成竞争优势,为全省外贸稳量提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支持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