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部门:
根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及复核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及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和复核对象
(一)评价对象:2026年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
(二)复核对象:2022年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已获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免予本次复核)。
创新型中小企业常年申报,每年分两批集中公告,申报评价(复核)企业须满足《实施细则》中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进入“去申报”或“去复核”相应模块办理,其中,复核相关工作须在4月10日前完成。
二、评价(复核)程序
1.申报评价(复核)的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满足直通条件的企业,上传与直通条件有关佐证材料即可;满足得分条件的企业,按照佐证材料清单(附件2)提供材料,每项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为1个pdf文件,按清单顺序汇总整理后,压缩为1个压缩包上传(大小不超过300M)。
2.各县区工信部门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辖内企业提交的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将通过初审的企业向市工信局推荐。
3.市工信局将对参评企业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送省工信厅,同时提交申报系统。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县区工信部门严格把关,落实审核责任,对申报资料造假的企业,取消企业参评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2.请各县区工信局分别于4月10日、10月16日前将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推荐文件和推荐汇总表(附件1)报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电子版同步发至邮箱bbjw5048@163.com。
联系电话: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10-12381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 3125048
市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3115111
龙子湖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3040237
蚌山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3137117
禹会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4035706
淮上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2829265
高新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 4092269
经开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 3083292
怀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8212373
五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5056160
固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136017
附件:
1.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推荐汇总表
2.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佐证材料清单
3.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
4.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蚌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2月13日
抄送:市发改、住建、农业、商务、文旅部门
附件1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推荐汇总表
县区工信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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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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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评价得分
| 是否满足直通条件之一(如是,标注1、2、3、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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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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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评价得分
| 是否满足直通条件之一(如是,标注1、2、3、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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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4.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