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请条件与要求
1.申报单位应在本市登记注册且近3年无因违法失信行为被行政机关实施联合惩戒或被司法部门采取失信惩戒措施。
2.申报项目中已通过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实施内容,高精尖项目资金、中小资金原则上不再予以重复支持。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获得2026年内高精尖项目资金单个方向支持;对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北京市重点任务的,可获得多种方式支持。对确需以高精尖项目资金、中小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之外支持方式和标准支持的项目,应报市政府审定后执行。
3.申报单位自愿按照要求填写相关材料,承诺相关事项,并应按照《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遵守相关承诺,并积极配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等工作。存在应履约事项或其他管理要求的项目单位应按约定实施项目,完成任务及绩效目标。对不配合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的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有权将资金收回。
4.申报单位可开通数字人民币账户用于接受资金拨付;收到资金后,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使用资金,实施专账管理;规定资金使用用途的,应按要求使用资金。对申报和使用中存在虚报、骗取、挪用、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申报单位的失信信息纳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应为在本市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2.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手续齐全;
3.项目已竣工并投入运行,且竣工时间应在2026年1月1日及以后,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事项描述
(一)鼓励企业开展5G工厂建设,对形成全IPv6单栈网络环境、入选市级5G工厂名单的企业给予不超过项目网络建设总投资的30%资金奖励。
(二)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纳入奖励范围的总投资:
纳入奖励范围的总投资建设费包括项目实施单位为实施项目实际发生的与项目有关的网络建设费用。
网络建设费用主要包括:实施5G工厂建设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设计、咨询、安装、集成、5G/6G网络环境建设、5G/6G网络资源使用费以及相关测试调试等费用。
上述费用均为已扣除可抵扣税款的实际发生的费用。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北京市“5G工厂”项目申报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2
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及其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企业最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项目建设地的房产证或房产租赁合同及最新一期房租付款凭证和发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项目申报主体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6
所在区推荐函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7
与项目有关的其它补充资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6-03-04至2026-06-15 23:59:59
办理程序
1.申报单位可在2026年3月4日至申报截止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频道(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按照指引填报相关企业信息及对应材料。
咨询电话
010-82176966,010-55521190,010-55521199,010-82176996,010-55520754
特殊说明
无特殊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