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我市组织开展了“食在茂名”餐饮消费券活动。按有关要求,现将茂名市“食在茂名”餐饮消费券活动企业名单及资金安排(银联平台审核通过第一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6日—3月12日(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3月12日17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向茂名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市商务局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科,0668-3396333。
附件:“食在茂名”餐饮消费券活动资金(银联平台审核通过第一批)安排表.xlsx
茂名市商务局
2026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