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促进地区实体书店高质量发展,助力“书香京城”建设,打造区域文化亮点,根据《北京市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8]27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本区实际,制订《石景山区扶持实体书店发展暂行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
二、目标任务
石景山区鼓励实体书店发展,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实体书店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扶优推新、打造文化地标和品牌特色,提升公共文化服务。
三、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分为七章十五条。
第一章总则。介绍《办法》的制定背景依据、实施的目标任务和联合发布单位的职责。
第二章,资金支持对象和方向。对符合证照齐全、以出版物销售和综合阅读服务为主营业务、合法合规可持续经营等标准要求的实体书店进行扶持,推动我区实体书店高质量发展。
第三章,资金支持类别和标准。资金支持分为示范引领奖励和建设运营奖励,其中示范引领奖励标准是对在本区或行业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实体书店给予奖励。建设运营奖励标准分为新建书店不超过30万的支持及对“四进”书店一次性奖励2万元和现有规模书店不超过20万的支持。
第四章,项目评审及资金拨付。项目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评审:资格审查、现场踏勘、专家评审、资金拨付。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扶持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原则,采用事后评审方式,项目单位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第六章,日常管理。实体书店按要求及时上传日常经营活动数据,工作小组根据书店提交的数据进行日常监督与管理。
第七章,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执行周期为三年。
四、新旧政策差异
1.总则修改:更新政策文件依据,调整文字表达。增加联合发布单位区委宣传部。
2.资金支持对象修改:增加书店经营面积及出版物销售标准,预付费行为约束等内容。
3.资金支持方向修改:响应北京市提出实体书店高质量发展方向,增加实体书店经营模式、规划布局等标准。
4.资金支持类别修改:删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持和24小时书店、特色书店扶持。考虑到可行性及市区两级一致性,更贴合《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扶持方向及政策精神,增加示范引领奖励和符合“四进”的附加奖励。
5.扶持资金范围修改:设置扶持额度区间,保基本的同时更加突出扶优扶强,并且可根据资金分配方案及预算额度在评审后进行分配,增加了灵活性。
6.项目评审流程修改:参考《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内容及评审流程,制定内部评审材料:《石景山区实体书店评审指标体系》、《实体书店扶持资金分配方案》,为后续项目开展提供更科学的评分体系及分配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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