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区经济信息委起草了《重庆市潼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将《重庆市潼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以信函、电话、邮件等电子或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5年9月26日
联系单位:重庆市潼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单位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春阳街252号402室
电子邮箱:741716186@qq.com
联系人及电话:胡钧铭,023-44599919
重庆市潼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8月26日
重庆市潼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重庆市潼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潼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陈中巧;联系电话:13883038557)
附件
重庆市潼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号 |
| 1 | 《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十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 潼经信委发〔2020〕112号 |
| 2 | 《关于调整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十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 潼经信委发〔2022〕6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