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贸(科技)局、市工业园区科技和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保障2023年来宾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经费补助、自筹项目)项目合同签订质量,经研究决定,延长项目合同签订时间至2024年3月11日止,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作撤销项目处理。
其余事项请按照《来宾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3年来宾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经费补助)的通知》(来科字〔2024〕1号)、《来宾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3年来宾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自筹经费)的通知》(来科字〔2024〕2号)文件要求开展合同签订工作。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相关业务科室:
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科:0772-4275216
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0772-4278369
农业农村科技科:0772-4228253
社会发展与科技监督科:0772-4228363
来宾市科技开发中心:0772-4298182
来宾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2月21日
(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