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审查了《VR视频系统节目制作和交换用视频参数值》标准文件,已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推荐性行业标准,予以发布,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2年4月15日

附件:《VR视频系统节目制作和交换用视频参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