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石景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石景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工作实际,制定《石景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ggfwk2019@sina.com
2.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8号(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8607157
4.登录石景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jsjs.gov.cn/index.shtml)、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板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石景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6月25日
附件1:《石景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2:《石景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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