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大背景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深入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推动全域标准化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闽政〔2022〕33号)和《宁德市标准化协调推进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标联办〔2024〕1号)等文件要求,继续推进我市标准化工作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我局对《宁德市标准化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办法(2023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为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提出具体建议和理由。
一、征集时间:2026年3月25日至4月1日。
二、征集要求:对我局拟定的《宁德市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稿)》提出意见建议。
三、征集方式:
1.信函寄至: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大路13号607室宁德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邮编:352100),并请在信封注明“《宁德市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稿)》意见”字样。
2.传真请发送至:0593-2225800,请注明“《宁德市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稿)》意见”字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