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要求,现将我省2025年度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和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或免税政策的纳税人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1.2025年度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或免税政策的纳税人清册
附件2.2025年度享受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6年3月26日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要求,现将我省2025年度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和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或免税政策的纳税人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1.2025年度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或免税政策的纳税人清册
附件2.2025年度享受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