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扎实推进我市农业科技创新与示范推广,依据《咸阳市科技特派员工作指引(试行)》,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26-2027年度咸阳市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2026-2027年度拟选派农业科技特派员若干名,重点围绕中医农业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和产业培育,设立中医农业科技特派员、“人工智能+农业”特派员两个类别。鼓励科技特派员深入中医农业示范基地、特色产业重点企业开展服务,实现各县市区中医农业技术服务全覆盖。

二、选派条件

具有农业、中医药、人工智能等相关领域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从事果树栽培、蔬菜种植、粮食作物种植、畜禽养殖、中药材培育等工作,或者投身于“人工智能+农业”的研究与技术推广工作。具备一定中医农业知识和技术,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经常深入基层。

科研院所、高校以及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技术人员,或者在2022-2025年考核中达到良好档次以上的往届咸阳市农业科技特派员,将予以优先考虑。

三、选派模式

聚焦农业技术需求,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同时,各县市区科技局根据域内农业产业的发展需求,着重围绕中医农业、“人工智能+农业”等领域,推荐适宜的科技特派员人选,填写《咸阳市农业科技特派员申报表》并出具公函予以推荐。

市科技局根据各县市区中医农业及“人工智能+农业”技术需求,参照申报及推荐人员的专业领域和特长,择优选派科技特派员。确定入选的特派员需签订所在单位、服务单位、科技特派员、市、县科技局“五方”科技服务协议。

四、服务内容

1.开展中医农业产业科技调研,摸清技术需求;

2.针对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开展中医农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现场指导;

3.组织联合技术攻关,破解中医农业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难题;

4.引进集成先进科技成果,开展中医农业种养殖技术及投入品的试验示范;

5.布设技术试验,开展中医农业技术创新,形成可推广的中医农业技术规程;

6.对接“人工智能+农业”技术需求,联合研发农业智能化解决方案;

7.开展“人工智能+农业”技术普及与培训,为农业生产提供科技支撑;

8.参与科技宣传活动,做好农业科技成果示范推广与品牌宣传。

五、申报要求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填写《咸阳市农业科技特派员申报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将PDF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县区推荐:各县市区科技局汇总本辖区内推荐人选,将盖章后的申报表及推荐函(PDF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3.申报时间: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日,逾期不再受理。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丁月  电话:029-33289961 15529010527

报送邮箱:532803172@qq.com

附件:1.  咸阳市农业科技特派员申报表

2.  2026-2027年度咸阳市农业科技特派员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