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及《安徽省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我局起草了《黄山市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2026—2035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6月16日—2026年7月15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一)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黄山市屯溪区屯光大道9号10楼1004非物质文化遗产科(邮政编码:245000),请在信封上注明“《黄山市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2026—203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
(二)电邮方式:将书面意见发送至邮箱hsswljfyk@163.com。
(三)电话方式:0559-2516078。
(四)网站征集渠道:在网站征集页面底部“发布意见”版块直接留言。
三、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国家级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2008年经原文化部批准设立,2011年《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2011—2025)》获批实施,2019年升格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为加强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维护和培育文化生态,根据《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及《安徽省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二)主要内容
《黄山市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2026—2035年)》(征求意见稿)共九章六十条。
第一章规划总则包含了规划缘由、意义、范围(黄山市全域)、期限、任务、依据等6条。
第二章区域概貌包含了自然地貌、地质构成、气候特征、水系条件、土地条件、区位交通、徽州社会历史沿革、徽州文化历史沿革、人口特征、民族构成特色、产业结构、黄山市徽州文化特征、徽州文化价值、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保护现状、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人文环境保护现状、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其他重要文化空间现状、非遗与旅游融合现状等19条。
第三章保护现状包含了上一轮规划实施成效、保护区建设优势条件、保护区建设存在的问题3条。
第四章总体思路包含了指导思想、建设思路、基本原则、保护对象、保护方法、主要目标(“九个一”目标体系和重点建设目标)等6条。
第五章空间布局包含了一环(环绕黄山风景区的文化生态环)、两轴(东西向文化生态轴以新安江、阊江为脉络,南北向文化生态轴沿袭陆路通道,北接绩溪南联婺源)、八个重点保护区(歙县、屯溪区、徽州区岩寺、呈坎-潜口、休宁县海阳-五城、黄山区甘棠-仙源、黟县西递-宏村、祁门县箬坑-历口-闪里-芦溪)、一般保护区等4条。
第六章保护传承包含了非遗调查记录工程、非遗保护传承工程、徽州文书档案与历史文化空间保护工程、文化传承体验设施建设工程、自然环境保育与修复工程、文化传播普及工程、文化融合发展工程、文化理论与应用深化研究工程、跨区域协同保护工程、文化保护传承创新示范工程、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等11条。
第七章保障措施包含了强化组织保障、完善政策保障、加大资金保障、夯实人才保障、落实监督保障等5条。
第八章分期实施包含了近期建设(2026年至2029年)、中期建设(2030年至2032年)、远期建设(2033年至2035年)等3条。
第九章附则包含了规划成果内容、组织实施、生效时期等3条。
特此公告。
附件:《黄山市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2026—2035年)》(征求意见稿)
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