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园区)工信(经发)局、发改委、科技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业(单位):

《2026-2027年度淮安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政策指南》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加大宣传。

 

附件:关于印发《2026-2027年度淮安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政策指南》的通知.docx

 

淮安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淮安市科学技术局

淮安市财政局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