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6〕4号)等文件规定,我区对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九龙坡府办发〔2020〕38号)进行了修订,形成《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建言献策,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6年5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西郊支路29号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321办公室,邮编:400050;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邮箱jlpjrb@sina.com;

三、电话联系杨老师,联系电话023-68780717。

附件:1.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