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发挥股权投资引导带动作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先投后股”工作指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先投后股”工作指引.doc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山西省财政厅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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