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2日,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九江市入选全国消费“三新”试点城市。九江市商务局牵头草拟了《九江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在2026年4月16日前书面反馈。地址:八里湖大道166号东附楼九江市商务局A415办公室;联系电话:8139232。
九江市商务局
2026年3月15日
九江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341号)和《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成功入选全国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以下简称消费“三新”)试点城市。为加快推进我市消费“三新”试点城市建设,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城市基本情况
九江市地处江西省北部,长江中下游南岸,赣、鄂、湘、皖四省交界,是江西省唯一通江达海的地级市、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心城市,素有“三江之口、七省通衢”之称。全市下辖三区、七县市和三个功能区,总面积1.9万平方公里。2024年末全市常住人口约449.9万人,城镇化率达64.48%。优越的区位条件和完善的交通体系,使九江成为连接中部与长三角地区的重要枢纽城市,为消费市场繁荣和新业态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经济稳健增长,社会发展基础坚实
根据九江市统计局数据,2024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达4021.75亿元,同比增长3.8%;2025年上半年九江市地区生产总值1911.50亿元,同比增长5.6%,高于全国0.3个百分点、与全省持平,增速较2024年全年加快1.8个百分点,经济保持稳中向好的运行态势。居民收入持续提升,202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174元,比上年增长3.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856元,增长6.3%,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分别为30,251元和19,816元,增速分别为4.7%和6.8%,消费结构正由“生存型”向“发展型、享受型”加快转变,居民消费意愿与能力同步增强。
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结构持续优化,制造业、服务业、基础设施等领域协同发展,重点项目投资稳步推进。民生支出保持较高比重,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投入稳定增长,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消费环境和居民预期持续改善,为消费扩容与升级创造了有利社会基础。
2.产业体系完备,服务经济活力凸显
九江市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三次产业结构比由2023年的6.8:43.3∶49.9调整为6.9∶38.8∶54.3,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50%。全市已形成以石化、钢铁、有色金属、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为支柱的现代工业体系,呈现“沿江布局、南北联动、产城融合”的空间格局。近年来,九江加快推动产业链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推动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培育出“工业+服务”“制造+体验”的消费新业态发展模式。
服务业发展势头强劲,现代物流、金融保险、信息技术、文旅康养等行业快速增长,成为经济稳定增长的主动力。截至2024年底,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92.8万户,其中服务业市场主体28.6万户,同比增长12.3%;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892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465家。全年新增市场主体24.51万户,商贸主体净增近13万户,限上商贸企业1895家,同比增长19.3%,市场活力显著增强。同时,品牌经济集聚发展,全市新认定“中华老字号”6家、“江西老字号”27家、“九江老字号”16家,区域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九派优品”“庐山文创”等特色品牌逐步形成,带动消费品质化升级。总体来看,九江市产业基础坚实、业态多元、结构优化,为消费“三新”的培育提供了充足的产业支撑。
3.财政运行稳健,政策保障能力突出
2024年,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5.97亿元,比上年增长1.1%。其中地方税收188.05亿元,增长1.2%,地方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57.7%。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5.63亿元,下降6.1%;财政运行总体稳健,收支结构持续优化。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和文旅产业投入占财政支出比重超过70%,资金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债务率保持在安全区间,债务结构合理,存量债务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交通物流、文旅融合等重点民生项目。
九江市创新实施“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数字监管”机制,健全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体系,强化项目评估与资金使用监督,实现资金分配与绩效目标挂钩。2024年财政部地方债风险评估将九江列入“绿色安全类”地区,政府信用良好,具备较强的政策保障与资金统筹能力,为后续消费“三新”试点建设提供坚实财力支撑。
4.消费规模扩大,新兴业态快速发展
九江市消费市场保持持续活跃态势。2024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09.33亿元,同比增长3.9%,高于全国平均0.4个百分点;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559.76亿元,增长2.2%。2025年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82.38亿元,同比增长5.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8个百分点、全省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居全省第三位。
消费结构优化升级,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占比47.6%,体验式、品质型、绿色消费比重持续提升。网络零售保持高速增长,限额以上单位通过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占比16.1%,同比增长16.9%。直播电商、即时零售、社交电商等新兴业态发展迅速,对消费增长贡献超过20%。文旅消费成为新增长极,2024年全年接待旅游总人数8047.32万人次,全年旅游总收入为610.16亿元。同时,九江市建成消费数据监测平台,初步实现重点商圈、餐饮、住宿等领域消费数据的实时采集与智能分析,展现出较高的数据治理能力与市场洞察水平。
5.商贸空间优化,市场体系日趋完善
九江市商业空间布局日趋完善,形成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县(市、区)为支撑、重点镇商业街区为补充的多层次商贸网络。截至2024年底,全市拥有大型商业综合体118个,交易额超亿元的商品市场25个,总营业面积达219.59万平方米。中心城区构建了“一核多点、互动联动”的商圈格局,濂溪区、浔阳区、九江经开区、八里湖新区成为商贸核心区,县域商业网点提档升级,城乡消费一体化格局加速形成。
市区建有省级商业街8条、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4个、省级高品质美食街区1个。夜间经济活力增强,夜间文旅消费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贡献率超过12%。九江市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优化商品流通体系,推动“信用互认、数据共享、消费维权联动”,市场秩序持续向好,商贸体系更加完善。
6.商圈能级提升,消费氛围持续活跃
九江市着力打造“首位度高、辐射强、融合性好”的城市商圈体系。中心城区重点建设浔阳区大中路步行街(入选首批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2024年客流量2800万人次,营业额86亿元)、濂溪区万达商圈、八里湖新区乐盈广场等标志性商圈,形成以大中路—浔南—万达—招商花园城—联盛快乐城为核心的多极商圈格局。
消费促进活动创新频繁、成效显著。2024年,全市举办线下促销活动600余场、线上促销活动200余场,累计发放消费券1.6亿元,撬动社会消费超30亿元;全年各类促消费活动260余场,直接带动消费超120亿元。2025年,继续实施“七大行动24条措施”,聚焦文旅、餐饮、体育、汽车、家电等领域,推出“迎春焕新消费季”“年味九江年货节”“惠享夏日消费季”等系列品牌活动,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九江市商务局牵头建立“消费促进工作专班”,完善活动备案、数据监测和绩效评估机制,推动促消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形成浓厚的消费氛围和持续增长动能。
(二)工作基础
近年来,九江市依托经济基础扎实、产业体系完备、消费市场活跃、政策环境优越的有利条件,积极作为、主动探索,在组织体系建设、首发经济培育、消费场景创新、文化科技融合与数据治理提升等方面积累了较为成熟的经验与做法,为开展消费“三新”试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1.组织架构健全完善,协同机制运行高效
九江市坚持党政统筹、部门联动的原则,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消费提振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涵盖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旅局、市体育局等23个部门,构建了“市级统筹、部门协同、区县落实”的三级工作体系。该体系确保资源高效整合、责任层层压实,为消费提振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为保障机制高效运转,建立了每月调度的常态化工作模式,并完善了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评价制度。2025年4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九江市提振消费行动实施方案》(九府办发〔2025〕9号),围绕商品消费升级、服务消费提质、新型消费培育等重点领域,细化24条具体举措,涵盖财政扶持、用地保障、活动激励、数据监测等方面。该方案已成为九江市推进消费“三新”试点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行动路径和实施抓手。
在具体执行中,市商务局牵头搭建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消费统计、市场监管、税务等数据实时互通,形成数据化决策支撑体系。同时,各县(市、区)同步设立工作专班,推行项目清单制管理,实现市县协同、条块结合的闭环推进模式。这些举措为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建设提供了制度化、机制化的有力保障,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2.首发经济培育体系完善,品牌能级持续提升
依托长江经济带节点城市优势和庐山文旅资源禀赋,九江市将首发经济作为培育消费增长极的关键抓手,积极构建“品牌引进、活动推广、服务支撑、资金奖励”四大支撑体系。2024年3月,印发《九江市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九府办规〔2024〕3号),明确支持首店经济、品牌集聚等举措,为高能级品牌落地提供租金减免、营销补贴等政策红利。
在省商务厅指导下,近年来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品牌首店,涵盖餐饮、零售、文化娱乐等领域,推动消费供给多元化。这些首店入驻大型商业综合体,带来新消费体验,带动周边商业氛围活跃,促进商业地产发展。例如,部分品牌落地中心城区商圈,丰富市民选择,提升消费时尚度。
此外,九江市创新“首发经济+展会活动”融合模式,举办“九江消费提振年”系列活动等400余场,全年通过促消费活动投放消费券1.2亿元,拉动社会消费超30亿元。成功举办品牌首发季等活动,吸引大量消费者参与,有效提升九江消费影响力。2025年,持续加快推进首发经济示范平台建设,集展示、快闪、沉浸体验和数字发布功能于一体,打造中部地区首发经济辐射中心,进一步提升城市品牌吸引力和消费辐射力。
3.多元消费场景融合发展,商旅文体健联动显著
九江市持续推进“商文旅体健”融合发展,构建覆盖城市与乡村的多层次消费场景体系,依托庐山、庐山西海、鄱阳湖三大文旅IP,打造庐山云雾茶旅融合区、庐山西海运动休闲度假区、鄱阳湖生态观鸟区等新型场景。2024年,全市接待游客8047.32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610.16亿元,为商旅文体健联动注入强劲动力。2025年上半年,全市累计接待国内游客5251.06万人次,同比增长11.96%;国内旅游收入653.19亿元,同比增长11.99%。
一是推动数字消费创新,推广“AI+文旅”“元宇宙+体验”新模式。庐山景区引入VR全景和虚拟现实技术,支持线上互动游览;八里湖新区建设智慧导览平台,实现AR导航、智能讲解和在线体验,提升游客沉浸感。
二是夜间经济繁荣发展,印发《九江市中心城区夜经济发展规划(2020-2025年),建设大中路步行街、十里老街、八里湖海韵沙滩等夜间文旅集聚区10余个。这些集聚区累计打造夜间经济和美食街区10余条,省级高品质夜间经济和美食街区2条,显著延长消费时长。
此外,九江市积极融入省级“城市漫步”计划,打造“浔阳·九点九江”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和永修排工巷历史文化街区等样板项目,形成“夜游、夜购、夜宴、夜演”四位一体的消费新模式。2025年上半年,通过赣超联赛等赛事“进商圈、进街区”活动,单场吸引客流超15万人次,带动商圈销售增长15%。
4.优质资源与文化IP深度融合,人工智能赋能消费升级
九江市着力推动传统文化与现代消费跨界融合,提升本地品牌影响力。一是打造本地特色IP矩阵,联动“庐山”“鄱阳湖”“浔阳菜”“九江茶饼”等历史文化IP及非遗资源,开发系列文创及衍生品,如庐山云雾茶香氛、候鸟文旅纪念品和浔阳菜联名周边,2025年通过进京沪推广活动及央视专题片,联名产品销售额超2亿元。九江茶饼申遗成功后,百年老字号销量激增300%,有效激发年轻客群消费潜力。
二是推动老字号焕新升级,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指导企业开发“老牌新品”“国货潮品”,如浔庐餐厅与动漫IP联名套餐,带动传统品牌年轻化转型,吸引18-35岁客群占比达45%。
三是加快建设“人工智能+消费”应用场景,打造AI赋能的智慧商圈和沉浸体验区。庐山景区上线AI数字人“庐小悠”,整合智能导览、个性化讲解、多语种互动,半年访问量超500万人次,显著提升游客体验。浔阳区大中路步行街引入AI导购和AR导航服务,支持实时推荐与结算;中心城区规划XR数字文博馆,融合人工智能创作与沉浸互动,打造“AI+文艺+消费”示范样板。
这些举措有效推动了科技与文化消费深度融合,提升了城市消费体验的科技感与时尚度。
5.消费环境持续优化,居民消费能力稳步提升
九江市坚持以人为本,推动消费扩容提质与民生改善协同发展,多措并举增强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一是多措并举提升居民消费能力。通过扩大就业、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消费券等方式,增强居民消费意愿。2024年累计发放消费券1.6亿元,撬动社会消费超30亿元,惠及广大消费者和市场主体。
二是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深入实施“放心消费在九江”工程,培育一批放心商店、放心市场、放心网店。2024年,消费纠纷调解成功率达74.84%,显著提升消费者权益保障水平。强化市场监管,全年查处消费领域违法案件多起,包括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经营超标农产品等典型案例,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三是强化数字化治理能力,建成九江市消费大数据平台,整合商务、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建立消费行为分析、预警与评估机制,实现动态监测与精准施策。该平台自2018年起运行,支持消费需求预测和趋势分析,有效提升了治理效能。
四是强化统计监测与政策评估。建立服务消费、线上消费、夜间经济等多维指标体系,完善数据采集标准,与省级平台实现联网共享,数据治理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通过定期评估,推动政策迭代,确保消费促进措施精准有效。
立足九江发展实际,从城市统一大市场建设、营商环境、促消费工作基础、数据治理能力、消费市场发展潜力、消费政策及环境培育六大维度,结合量化数据与实证案例开展综合评估,全面研判消费“三新”试点实施方案成熟度。
(1)城市统一大市场建设:制度框架成型,市场活力凸显
九江市立足“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心城市”定位,以“破除壁垒、优化配置、协同联动”为核心,加快推进城市统一大市场建设,为消费“三新”发展扫清制度障碍、整合要素资源、拓宽发展空间,形成“统一市场支撑消费创新、消费创新反哺市场升级”的良性互动格局。九江已构建统一大市场建设“制度+行动”双支撑体系,市场一体化水平持续提升,为消费“三新”跨区域流动与资源整合奠定基础。
(2)营商环境:改革纵深推进,服务品牌鲜明
九江市围绕消费“三新”发展需求,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导向,聚焦政务服务提效、政策精准赋能、监管包容审慎、要素保障有力、企业服务暖心五大核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形成“环境引企业、企业创场景、场景促消费”的良性循环。截至2024年,九江连续4年跻身江西省营商环境评价第一梯队,“九事好办”政务服务品牌覆盖消费“三新”全链条,为首发经济、数字消费、文旅融合等场景落地提供坚实保障。截至2024年底,九江市消费“三新”领域市场主体达3.2万户,同比增长28.5%;消费“三新”相关销售额突破480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27.6%,较2022年提升10.2个百分点,营商环境的优化对消费“三新”的支撑作用显著。
(3)促消费工作基础:业态雏形初显,增长动能强劲
九江市围绕消费“三新”发展需求,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导向,聚焦“政务提效、政策精准、监管包容、要素保障”四大核心,打造适配消费“三新”创新的营商环境,形成“企业敢闯、创新敢试、消费敢享”的良好生态。九江市促消费工作基础已形成“五大适配优势”,可直接支撑消费“三新”落地:需求适配:升级类消费、服务消费高速增长,与消费“三新”(如AI消费、文旅融合)需求方向高度契合;载体适配:国家级步行街、智慧商圈、夜间集聚区等载体,可直接承接首店经济、元宇宙消费等新型场景;模式适配:直播电商、绿色消费等业态已形成成熟运营模式,为消费“三新”提供可复制的推广路径;政策适配:首店奖励等政策已验证激励效果,可快速迁移至消费“三新”领域;主体适配:龙头企业与专精特新企业构成“运营+创新”双轮,可快速响应消费“三新”供给需求。
(4)数据治理能力:平台支撑有力,要素价值显现
九江市围绕消费“三新”发展需求,以“数据归集-整合-应用-安全”全链条治理为核心,构建“平台筑基、数据赋能、安全护航”的数据治理体系,为智慧商圈、元宇宙文旅、首店经济等“三新”场景提供精准数据支撑。九江市数据治理能力已形成“从基础到应用、从安全到规范”的完整体系,为消费“三新”提供了坚实的数字支撑。未来通过持续深化数据整合与技术创新,可进一步释放数据价值,推动消费“三新”向更高质量发展。
(5)消费市场发展潜力:需求供给共振,增长空间广阔
九江市立足“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心城市”定位,通过“需求挖潜、供给创新、区位破圈、政策护航”四大具象化举措,在消费“三新”领域形成“举措可落地、成果可量化、潜力可预期”的发展格局。九江市消费“三新”市场潜力已具备“需求有支撑、供给有基础、辐射有空间、政策有保障”的成熟条件,通过精准发力重点赛道,有望在未来3-5年实现从“规模增长”到“质量引领”的跨越,成为区域性消费创新示范城市。
(6)消费政策及环境培育:体系不断完善,保障全面到位
九江市立足长江经济带节点城市定位,以“政策精准赋能、环境全面培育、实施闭环管理”为核心,构建消费“三新”发展支撑体系。通过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联动,政策效能与环境优势持续释放。九江市消费“三新”政策体系与环境培育已形成“政策靶向赋能、设施硬件支撑、监管软件护航”的良性循环,实施方案成熟度处于省内领先水平。2024年消费“三新”相关销售额突破480亿元,占社零比重26.8%,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之一。但需针对协同性、长效性、创新性短板持续发力,推动从“政策驱动”向“生态驱动”转型。
综上,九江市消费“三新”试点成熟度处于较高水平,核心支撑条件已基本满足,具备“政策能落地、项目能推进、成效能显现”的实施基础。基础优势扎实:统一大市场制度框架、优质营商环境与数据治理能力形成“三位一体”支撑,为方案实施提供制度、市场与技术保障;社零规模稳步增长与新型消费快速崛起,证明市场需求与供给创新形成良性互动。特色定位清晰:依托“生态+文化+数字”三重优势,方案聚焦“首发经济、文旅融合、智慧消费”等差异化方向,与九江资源禀赋高度契合,避免同质化竞争。落地保障有力:已建立部门协同机制、政策激励体系与项目储备清单(如首发中心、元宇宙庐山二期),配套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措施,具备“任务-项目-保障”闭环推进条件。九江市具备开展消费“三新”试点的坚实基础,实施方案目标明确、路径清晰、保障到位,成熟度较高,通过针对性优化后可高效落地实施,有望形成具有全国示范价值的“中等城市消费升级样本”。
(三)存在的堵点卡点与问题短板
尽管九江市在消费“三新”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国内先进城市相比,仍存在一些堵点卡点和问题短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优质消费供给的短板:结构失衡与质量不足并存
九江市在消费“三新”试点中,虽依托政策激励与资源禀赋实现了初步增长,但在优质消费供给提质、消费新增长点培育的深度与可持续性上仍存在显著短板。
2.消费新增长点培育的短板:规模有限与动能单一
消费新增长点需具备“高增速、大体量、可持续”特征,九江当前增长点多依赖政策短期刺激,在规模扩张、区域均衡与长效动能上存在明显制约。
3.供给水平有待提升,高端与特色供给不足
九江市消费供给结构仍以中低端为主,高端、个性化供给占比低,导致难以满足居民异质化需求。原因在于本地产业升级滞后,品牌集聚效应弱,难以吸引高端资源落地。
4.市场主体“小散弱”,龙头带动与协同不足
消费领域市场主体规模小、创新弱,缺乏辐射带动效应,原因主要是融资渠道狭窄和人才支撑不足,制约中小企业向龙头转型。
5.创新增量动能偏弱,数字技术融合深度不够
创新成果少、技术融合浅,原因在于研发投入低和人才短缺,难以实现从模仿到引领的转变。
二、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立足九江“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心城市”的战略定位,落实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的总体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谋划,以创新驱动、融合发展、惠民共享为主线,聚焦首发经济、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等重点领域,通过品牌引进、场景赋能、数字技术应用等路径抓手,确保试点工作显著拉动本地消费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通过两年努力,力争打造长江中游消费创新示范高地,为全国提供“九江经验”。
(二)基本原则
为确保试点工作系统推进、统筹落地,九江市将结合“通江达海、承东启西、文旅名城”的区位优势、制造业基础雄厚、文旅资源丰富的经济社会发展特征,坚持以下六项基本原则,推动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建设走深走实。
1.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
强化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供给、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的统筹作用,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完善物流文旅配套,为试点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平台和社会资本创新活力,鼓励根据鄱阳湖生态和庐山文化需求开发差异化产品,形成多元主体参与、良性竞争的市场生态。
2.创新驱动与融合发展相结合
以创新作为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元宇宙、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商贸、文旅、体育、健康、教育领域的深度融合,培育数字化、智能化、沉浸式消费新模式。同时,坚持“以融合促创新”,推进“商旅文体健”“线上线下”“内外联动”多领域协同,打造科技与文化共生的长江中游消费场景,拓展空间、激发增长极。
3.数字赋能与文化驱动相结合
加快数字化转型,强化“人工智能+消费”应用,建设智慧商圈、智慧街区、智慧景区,推动数字技术渗透更多场景。同时,注重文化内涵融入,推动庐山文化、长江文化、鄱阳湖生态文化等资源转化为新型消费内容。通过文化IP赋能和数字创意表达,提升品牌辨识度与附加值,塑造“温度”“文化味”“科技感”的九江消费形象。
4.因地制宜与特色发展相结合
立足九江生态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充分挖掘庐山、长江、鄱阳湖潜力,推动“文旅+商业”“生态+休闲”“科技+体验”多维融合,形成一批辨识度高的特色项目。坚持错位竞争、差异化发展,避免“千城一面”,着力打造长江中游消费创新高地和中部文旅新样板。
5.需求引领与供给优化相结合
以人民为中心,准确把握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围绕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需求,优化产品和服务结构,发展高端化、绿色化、体验型消费。同时,强化供给创新引领,通过新技术、新模式反哺需求升级,培育消费热点和生活方式,实现需求牵引与供给创造的双向互动。
6.安全规范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
坚持底线思维,完善新业态监管体系,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信用评价机制,加强对直播电商、即时零售、预制菜等领域的规范管理,营造安全、放心、公平环境。注重绿色低碳导向,倡导简约适度、循环消费理念,推广绿色产品和服务,促进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协调统一。
九江市将以以上原则为统领,统筹政策、资金、空间、技术等要素保障,推动试点在制度创新、场景打造、模式推广等方面实现系统突破,为全国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发展提供经验借鉴。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两年试点,构建“首发引领、数字赋能、文旅融合、全民共享”的现代化消费体系,显著提升供给质量、市场活力和消费拉动效应,实现从“商贸集聚型城市”向“体验创新型消费中心城市”的战略跃升。围绕“建设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打造长江中游消费创新示范高地”的总体定位,坚持问题导向、以创新为驱动、以融合为路径、以惠民为目标,着力破解供给结构不优、主体活力不足等瓶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九江模式”。
到2027年,试点建设将实现以下主要成效:
一是消费能级显著提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2000亿元,年均增长6%以上(基于2025上半年782.38亿元基数),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提高至65%以上,形成消费主导型经济格局。
二是业态创新成果突出。新增全国或区域首店30家以上,打造10个以上示范消费新业态项目,夜间经济营业额占社零比重超过35%,数字消费占比超过30%。
三是场景体系基本完善。建成50个以上“商旅文体健”融合型消费场景,形成5个“人工智能+消费”标杆项目、3个数字沉浸体验区、2个智慧化商圈,实现多业态融合、全时段消费。
四是市场主体活力增强。新增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100家以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60家以上,培育5家年营业额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地方品牌和服务标杆。
五是消费环境持续优化。建成“放心消费在九江”示范单位1500家以上,消费纠纷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9%以上,重点商圈5G全覆盖,消费数据平台实现市县互联互通。
六是示范带动全国推广。形成“首发经济+数字赋能”九江模式、“AI+文旅体验”融合范式、“信用互认+数据共享”治理体系,为全国消费新业态试点提供经验借鉴。通过试点,新增就业岗位5000个以上,拉动旅游收入增长15%(从2024年610.16亿元增至700亿元),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2.绩效目标
围绕总体目标,结合九江文旅资源、长江经济带优势和基本情况数据,参照《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绩效目标表》和商务部、财政局考核要求,建立绩效目标体系,实行年度量化监测与绩效评估。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3。
三、重点任务及相关举措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落实《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341号)精神,结合九江实际,聚焦“首发引领、数字赋能、文旅融合、全民共享”的现代化消费体系,九江市将围绕“构建首发经济生态”“创新服务消费场景”“深化IP跨界融合发展”三大方向,提出重点任务措施,以推动消费市场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落实《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341号)精神,聚焦“首发引领、数字赋能、文旅融合、全民共享”的现代化消费体系,围绕“构建首发经济生态”“创新服务消费场景”“深化IP跨界融合发展”三大方向,推动消费市场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主要工作及措施有:
1.构建高能级首发经济生态,打造区域消费策源地
围绕中心城区等首发载体建设,打造有影响力的首发中心与集聚区,支持国内外优质品牌开设高能级首店、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活动,集聚消费电子、时尚服饰、美妆潮玩等领域品牌资源,构建“品牌引进—活动推广—服务支撑—资金奖励”闭环体系,让九江从“消费输入地”变为“时尚策源地”。力争2026-2027年引进国内外知名首店40家以上,拉动产业链产值超20亿元。
2.创新融合型服务消费场景,激活全域消费新动能
以中心城区、庐山市、修水县、武宁县、庐山西海等板块为重点,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在文旅、体育、健康领域的应用,打造商旅文体健融合场景;依托夜间经济、研学、康养类项目,推动服务消费集聚区建设。立足九江“生态+文化”优势,培育“夜间消费、亲子研学、低空体验、中医康养”特色赛道,满足居民多元化需求。
3.深化IP跨界融合发展,塑造消费品牌新标识
围绕庐山、长江、鄱阳湖、非遗等核心资源,挖掘“庐山文化”“长江生态”“候鸟保护”“非遗技艺”等IP,联动八里湖科技非遗消费融合馆、吴城鄱阳候鸟生态研学消费天堂等项目,开发IP周边产品与综合消费场景。支持老字号企业与国潮IP联名,推动“人工智能+IP消费”场景建设,解决本地IP开发不足、品牌附加值偏低问题,打造具有九江辨识度的消费品牌体系。力争培育IP产品20款,拉动联名消费超5亿元。
四、资金支持方向及有关安排
(一)支持方向。
试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支持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支持打造首发中心、首发经济集聚区,在重点商圈商街、创意园区、文化场所等打造多层次的新品发布平台载体,集聚一批传播、传媒、广告、策划等专业服务机构。支持具有引领性的国内外品牌开设高能级首店、旗舰店、概念店,并推动首店向总店、总部提升发展。支持时尚服饰、消费电子、美妆、潮玩、家居、汽车、智能终端、运动潮品以及服务消费等领域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产品和服务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活动。支持有关展会开设首发专区、专场,集中展示新产品新服务新技术。
二是支持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支持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推动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数字技术在文娱、旅游、健康、体育等领域的深化应用,打造一批商旅文体健融合的消费新场景。推动形成服务消费集聚区,支持重点商圈商街、文旅集聚区、传统购物型商超、废旧工业厂区向多元消费场景升级,拓展增加文化时尚、健康体育、艺术展览、主题社交、休闲娱乐等服务消费功能,推动重点赛事活动及演出“进商圈、进街区、进景区”。发展夜间经济,打造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支持外贸优品展销中心、特色购物中心或购物区、外贸优品品牌集聚的特色商业街优化升级,推广“自主品牌+直供直销”模式,打造具有特色和吸引力的消费场景。
三是支持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依托互联网数字娱乐平台和知识产权(IP)孵化平台,打通设计、开发、生产、营销、推广全产业链,开发系列周边产品,开设主题店、概念店等沉浸式消费空间,激发优质资源消费潜力。支持围绕本地特色文化,联动国潮动漫影视知识产权(IP)及文博场馆、非遗机构、历史文化名城等传统资源,推出一批影响范围广、社交属性强、创意新颖的综合性消费场景。支持老字号企业、新消费品牌企业依托本地优质消费资源,开设新店、旗舰店,开发推出“老牌新品”“国货潮品”。引导相关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培育一批新型消费龙头企业。
(二)支持额度。
专项资金采取以以奖代补和定额奖励两种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活动按有效投资(有效投资额以第三方专项审计报告为准)的比例给予奖补支持:
1.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
(1)对首发中心、首发经济集聚区建设,及展会开设首发专区、专场类项目,按单个项目有效投资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
(2)对首店、旗舰店、概念店培育项目,其中:开设首店、旗舰店、概念店等项目,按开设门店类型、面积分档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门店功能升级、业态创新、区域总部建设等项目,按单个项目有效投资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
2.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
对打造商旅文体健融合的消费新场景、服务消费集聚区建设、发展夜间经济、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场景、培育服务“一老一小”消费场景、家政领域业态、模式创新及外贸优品展销中心与集聚区建设类项目,按单个项目有效投资的4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资金支持。
3.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
对联动知识产权(IP)开拓沉浸式消费空间、联动国潮动漫(IP)开发综合性消费场景、开发推出“老牌新品”“国货潮品”类项目,按单个项目有效投资的4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资金支持。
单项补贴最高实际限额和单项最终补助资金根据入库项目数量、投资规模和专项资金规模按比例调整。
(三)支持时间。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打造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在建项目和拟建项目。项目投入营业使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日—2027年6月30日期间。对于在建项目仅支持2025年9月30日之后发生的实际投资额。
(四)专项资金申请、审批及拨付程序
对符合支持方向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并投入运营后一个月内,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收到项目单位的申请验收报告10个工作日内,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出具初审意见。初审合格后,将验收资料一并报送市商务局审核,市商务局会同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验收规则另行制定。
项目应在2027年6月30日前竣工且已投入运营。验收合格的项目,在市商务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项目资金不得支持内容。
1.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及偿还债务或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不得用于征地拆迁、土地开发、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办公楼装修等明令禁止的相关项目以及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
2.不得用于人员、办公经费和项目组织工作经费。包括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评价验收、引入第三方监理和项目规划服务等。
3.不得用于新建、扩建基础设施,不得用于新建商业综合体,以及各类古镇、纪念馆、博物馆等设施建设,不得用于一般性装修。不得用于支持党政机关主办、承办或承担部分活动费用的展会、节庆、论坛活动。
4.不支持试点城市下辖区县范围内首发项目,不支持单纯商品消费、单一传统业态项目。
5.不支持政府举办的促消费活动、企业举办的促销推广活动,不支持无消费内容或免费开放的活动项目,不支持短期开展的活动或临时搭建的消费场景。
6.已从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以及已申请并获得国债支持的项目。
7.建设内容模糊、成效无法判断,以及不符合国家有关鼓励或支持发展方向的。
8.其他不符合试点建设支持方向的项目。
五、主要项目
为贯彻“首发引领、数字赋能、文旅融合、全民共享”的总体目标,九江市将依托“一核两带多点”空间布局,聚焦首发经济、融合场景和IP联名三大方向开展试点,形成两年建设项目清单。项目重点面向长江经济带节点和文旅特色区域,优先选择可行性强、可持续的建设项目,确保项目必须在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
“一核两带多点”格局,聚焦中心城区示范引领、文化体验与滨江消费带辐射带动、县域联动消费节点多元支撑,形成点线面结合、核心辐射周边的消费“三新”发展体系。该布局以长江滨江为核心轴线,串联庐山山水文旅资源,辐射鄱阳湖生态圈,覆盖全市三区七县市及功能区。
(一)重点项目清单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341号)要求,全市共梳理出试点城市建设重点项目117个,项目总投资规模249.35亿元,主要涉及试点要求的三个重点方向:(1)首发经济服务体系,重点项目有1个、总投资额约0.3亿元,聚焦首店引入与首发平台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与旗舰店,打造区域消费新标杆;(2)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重点项目有106个、总投资额约236.83亿元,涵盖商旅文体健融合、服务集聚区建设与商业空间提升,推动消费场景跨界联动与品质升级;(3)优质消费资源与IP跨界联名,重点项目有10个、总投资额约12.23亿元,着力发展“IP+消费”与“人工智能+消费”,促进文化、科技与消费深度融合。具体项目清单详见附件6。
(二)项目实施重点与推进安排
为确保试点工作系统推进、有序实施,九江市将试点建设划分为四个阶段:启动阶段、建设阶段、投运阶段和总结提升阶段,实行阶段目标明晰、任务分工明确、评估考核到位的推进机制。
(1)启动阶段(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
本阶段重点完成项目立项、选址、规划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建立市级项目指挥协调机制和工作专班,明确各责任部门与实施主体,完成总体方案论证和建设蓝图设计,为项目实施奠定基础。
(2)建设阶段(2025年10至2027年6月)
全面推进各重点项目集中开工,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配套设施完善及数字化系统搭建。强化施工组织与进度管理,确保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与时效并重。同时,加快智慧商圈、沉浸街区、首发中心等示范项目落地,形成可展示成果。
(3)总结提升阶段(2026年6月至2026年12月)
围绕项目实施绩效和社会经济效应,组织专家评估与总结验收,系统梳理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机制与工作模式,编制九江市试点总结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为确保九江市提振消费、发展经济及建设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等工作落地见效,根据国家、省级政策部署及本地工作实际,从组织领导、资金管理、项目监管及其他配套维度,制定以下可执行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机制
1.完善组织领导。坚持把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标志性系统工程,成立以九江市政府领导为召集人,以商务、财政、文旅、体育、民政、卫健、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单位组成的工作专班,加强部门联动,落实支持政策,强化监督管理,协同推动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发展。同时,各县(市、区)同步建立相应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本地区工作,加强数据统计、信息共享、监测联动,形成全市共同推进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2.建立工作机制。建立九江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建设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时间进度,细化分解任务,重点建立规划统筹、联席会商、综合协调、信息通报等工作制度,形成牵头部门抓总、相关部门配合的权责一致、规范有序、互相协调、运行高效的协同联动机制。
3.编制实施方案。明确发展目标和具体实施路径,建立指标体系、评价体系,以有特色、有代表性、有引领性项目为依托,推行清单制台账管理。
(二)完善资金管理制度
1.明确资金管理职责分工。试点资金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共同管理。市商务局负责确定试点资金使用方向、范围和支持标准,牵头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受理项目申报、评审、实施和验收,对项目内容和资料进行审核,监督试点资金使用;依据绩效评价体系对资金进行跟踪和绩效管理,做好试点验收和评审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和审计。市财政局负责预算统筹和资金保障,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职责。各县(市、区)负责辖区内项目申报、初审和推荐,配合开展项目验收、资金拨付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2.强化资金全流程监管。建立“申报—审核—拨付—使用—清算”闭环管理机制,项目申报实行公开公示程序,确保公平公正。达到验收标准的项目,验收通过后一次性给予奖补。加强资金动态监管,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建立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妥善保存原始票据及凭证,严禁挤占、截留、挪用资金,对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市商务局作为绩效管理责任主体,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项目申报时同步提交明确具体的绩效目标,资金使用过程中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及时纠正偏离既定目标的问题。市、县商务部门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配合财政部门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预算调整和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项目评审、验收和绩效评价,提升绩效管理的专业性和客观性。
(三)健全项目监管机制
1.严格项目申报审核把关。明确试点项目申报基本条件,包括主体资质、财务状况、建设内容、实施周期等要求。各县(市、区)落实属地责任,对申报项目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核;市商务局汇总形成项目库,重点核查项目与试点政策的契合度、建设方案可行性及预期效益等,并对遴选出的支持项目进行公开公示;严格杜绝拆分、整合项目或重复申报行为。
2.强化项目全过程动态管理。建立“企业目录+项目清单”机制,对项目实行台账式、清单化管理,明确建设目标、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实施日常督导制度,市商务局动态跟踪项目完成情况,第三方机构提供常态化督导服务,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建设偏差。对存在违法违规、擅自改变建设内容或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目标等情形的,督促限期整改或终止项目实施,并报市商务局备案。
3.规范项目验收流程标准。按照“成熟一批、验收一批、拨付一批”原则,项目完成后由实施单位向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包括验收申请表、自评报告、投资明细、审计报告、佐证图片等。县(市、区)进行初审后上报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会同第三方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查验等方式开展验收,对照项目申请报告逐一核对原件和实物,出具“通过”或“不通过”的验收意见并签字确认,形成正式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标的不予资金支持。
4.健全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将绩效评价贯穿项目全生命周期,结合项目建设进度、投资完成情况、消费拉动效应等核心指标,构建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体系。市、县商务部门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绩效自评,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与资金拨付、后续支持挂钩。试点期间定期开展阶段评估,试点期满后进行总体绩效评价,系统梳理项目实施成效与存在问题,形成整改清单并督促落实,确保“重申报、更重落实”。
5.压实各方主体管理责任。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和档案管理负主体责任,须按规定建立资产台账,履行固定资产保有、管护和运营责任,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市商务局牵头统筹项目监管工作,会同文旅、体育、卫健、民政、财政等部门协同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县(市、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和调度推进。对在项目监管中发现的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项目资格,追回已拨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强化综合保障措施
1.强化政策保障。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发展关键领域、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应用示范项目。鼓励商业银行开发符合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企业的融资产品,大力发展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等创新型融资方式。
2.强化人才支撑。鼓励各类院校完善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供应链、新媒体营销、会展等相关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方式,加强智库建设,形成专兼结合、梯次配备、内外互补、上下联动、结构合理的智库人才队伍。
3.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围绕项目立项、要素保障、车辆通行便利化、纾困解难、资金兑现等方面重点攻坚、持续发力,确保整个试点建设有力有序推进。
4.注重宣传推广。主动对接国家、省、市等主流媒体,充分运用各类网站、公众号和新媒体等平台载体,多渠道多层次、全景式全过程宣传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围绕试点建设重点任务,充分挖掘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典型案例、特色亮点、机制创新等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放大试点效应,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建设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