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项目扶持申报主体

1.项目申报单位为东城区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

2.在东城区注册、统计、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备专门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的工作人员,同时获得东城区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或保护单位授权。

(二)注意事项

同一企业仅可选择一种扶持方向进行申报,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择优选择。对通过其他渠道已经获得区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予以重复支持。

事项描述

(一)扶持内容

支持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内,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图册(申报时需已取得国际标准书号ISBN)或以纪录片的形式拍摄的影像资料,围绕北京中轴线文化、古都文化及京味文化,记录代表性传承人特别是濒危项目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技艺和知识的项目。

扶持内容主要包括图书出版实际支付审稿费、编辑校对费、封面设计费、排版费等出版费用;纪录片拍摄实际支付策划费、拍摄费和后期制作费等。

(二)扶持标准

经审核通过并完成项目结项验收后给予资金扶持,每个项目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项目扶持申请报告》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东城区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或保护单位授权文件(非项目保护单位须提供)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4

已完成项目须提供投资明细表对应的合同、发票和银行回单,未完成项目待项目完成后提供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报送材料真实性负责声明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6

《调查出版项目投资明细表》+出版图书CIP信息截图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6-03-27至2026-04-2023:59:59

办理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代表性传承人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应的项目进行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需在截止日期前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包括可编辑的电子版、加盖公章/签字的PDF版文件、申报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照片的扫描件。

2.完成网上申报后,请将盖有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材料于2026年4月20日前报送至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非遗科(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7号2层205东城非遗科),上门或邮寄均可,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

13811238537

特殊说明

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申报扶持资金

(一)编报虚假资料,套取财政资金;

(二)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

(三)虚假承诺;

(四)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法律纠纷;

(五)影响该单位正常经营活动的其他事项;

(六)其他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逾期未提交专项扶持资金申请材料的;

(八)经评审其他不予支持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