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和产业园区高层次人才认定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6)》现代物流业E2类人才认定推荐工作,提升高层次人才认定服务质效,经研究,现就具体推荐标准、所需资料和办理程序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和所需资料
《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6)》规定的现代物流业领域E2类高层次人才标准为“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具有5年以上专业从事仓储物流系统规划设计、物流中心规划设计、现代物流技术应用与开发、物流系统集成与管理工作经历的优秀管理人才”,推荐标准和所需资料细化如下:
(一)劳动合同和社保。全职高层次人才需与海南各类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需在海南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或缴纳个人所得税。提供从事相关行业的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和近期三个月以上的省内社保记录或者缴纳个税记录。
(二)任职要求。申请人应累计担任企业部门副总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5年以上,现职为部门副总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提供相应任职文件,以及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三)优秀指标。申请人及其工作成果应获得过国家级或省级奖励,或申请人所在单位近三年入选(含复核通过)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企业50强”“中国民营物流企业50强”“5A级物流企业”或“4A级物流企业”。提供奖励证书或证明文件。申请人所在单位为“中国物流企业50强”“中国民营物流企业50强”海南一级子公司或区域总部的,可视同符合上述要求。
(四)从业经历。具有专业从事仓储物流系统规划设计、物流中心规划设计、现代物流技术应用与开发、物流系统集成与管理相应资质并有实际业绩。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关文件,以及项目课题计划书、项目合同、项目成果等能证明具有相应工作经历的佐证资料。
二、办理程序
推荐程序依托现有高层次人才认定渠道办理。由各市、县、自治县和产业园区高层次人才认定部门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现代物流业E2类高层次人才认定资料,并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初审,对初审符合条件的提交省发展改革委进行复核推荐,初审未通过的予以退回。省发展改革委复核时限5个工作日。
三、其他事项
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现代物流业E2类高层次人才推荐工作开展实施情况年度评估,并结合政策落实情况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优化调整。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
2026年4月30日
(咨询电话:0898-65336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