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389号)要求,我厅起草了《关于开展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名单公布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以省商务厅、省卫健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等4部门名义联合印发,现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如认为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有关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也可一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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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12日。
河北省商务厅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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