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内科发高字〔2021〕14号)文件精神,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等程序,拟对以下4家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予以备案。
一、公示时间
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6日。
二、受理方式
对公示的工作站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访、来函(以当地邮戳为准)、电话等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0476)2788848
受理地址:赤峰市体育局406室
附件:2026年赤峰市拟备案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名单
赤峰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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