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被纳入2026年度吴中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苏州市吴中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决策目标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模范践行总书记“为太湖增添更多美丽色彩”的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决策,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美丽江苏、美丽苏州建设的部署要求,围绕“美丽吴中、美在太湖”建设目标,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全面打造践行“两山”理念的吴中样板,拟编制《吴中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二、工作任务

结合吴中区实际,拟编制《吴中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该《规划》既是未来五年吴中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践行“两山”理念吴中样板的行动纲领和基本依据,更是落实国家、省、市美丽系列建设任务的关键抓手。

三、措施方法

《吴中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通过系统总结吴中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与宝贵经验,立足新阶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科学谋划、系统部署“十五五”时期美丽吴中建设的战略方向、目标任务、重点工程,锚定“美丽吴中、美在太湖”的建设目标,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主线,以太湖治理保护为核心,协同推进全区水、气、土、固废、噪声等多要素系统治理。通过实施一系列标志性工程和改革创新举措,全面提升区域环境质量和生态品质,提高生态安全韧性和环境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四、时间步骤

规划期限为2026-2030年。

五、决策承办单位

苏州市吴中生态环境局。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期限

(一)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电话:65252942

邮箱:sthjj.zhk@szwz.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吴中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意见建议)

(二)期限

即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

苏州市吴中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