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经(科工)局,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科经局,商洛经开区发改统计局:

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先进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6年度我市先进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先进级智能工厂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要求,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开展建设,面向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广泛部署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实现生产经营数据互通共享、关键生产过程精准控制、生产与经营协同管控,在重点场景开展智能化应用。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企业和产品均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并已经复核认定为基础级智能工厂。

(二)企业近三年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厂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工业操作系统、系统解决方案等安全可控,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风险可控。

(四)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水平达到GB/T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

(五)企业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开展智能工厂场景建设,至少覆盖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三个方面环节。

(六)对照《智能工厂建设关键绩效指标参考》和《智能制造效能通用评测方法》评估智能工厂建设成效,其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处于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并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二、工作要求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区域内企业申报先进级智能工厂的组织推荐工作。申报企业应参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和《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编写完成《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书》(模版见附件1),连同加盖有效公章的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一并报送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充分核实企业申报材料基础上,填写完成先进级智能工厂推荐汇总表(附件3),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于5月25日前报市工信局信息化和科技节能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洋吴航0914-2982935

电子邮箱:614461926@qq.com

附件:1.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书(模版)

2.真实性承诺书

3.先进级智能工厂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