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征集储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征集储备工作锚定“十五五”开局之年,坚持“四个面向”战略导向,秉持“产业出题、科技答题”攻关路径,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开局十五五”工作部署。项目征集聚焦赋能“3+2”现代产业体系、“6+X”先进制造业集群和“7+N”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统筹布局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业态、新赛道,高效衔接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推动创新资源优化配置、重点任务集中攻坚,一体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按照市级科技重大专项、基础研究计划、科技企业培育计划三大类别开展项目征集。
二、申报流程
(一)项目入库。申报单位登录“兰州市科技创新综合管理平台”(https://www.lzkjcxgl.cn),点击“项目申报系统”进入,在“科技计划项目”板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成填报,并上传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学历、职称、近三年主要科研成果、工作成绩等证明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自行组织)、自筹资金承诺函(自筹经费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PDF文件。本次征集项目入库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17:00,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
(二)初审推荐。项目申报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企业申报项目由所在地区(县)科技局、功能区科技部门负责项目的初审和推荐;中央、省属在兰高校、院所等机构申报项目由各自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无推荐权限的由所在县区科技部门负责推荐;市属事业单位申报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市直相关部门及县区、功能区科技部门可结合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强省会”重点项目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项目库、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库入库项目等凝练梳理研发项目,组织入库申报后出具推荐函,直接推荐至市科技局。各推荐单位于2026年6月18日17:00前完成项目推荐。
(三)审核受理。市科技局相关科室负责对通过初审推荐的项目,组织开展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工作。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为2025年4月30日前在兰州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在兰中央、省、市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科研经费实行专账核算,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和充足的匹配资金,无违法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对于招商引资落地注册项目中凝练的科技项目,不作申报主体注册时限限制。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和技术政策,项目内容紧密结合兰州地区创新驱动发展的技术研发需求,创新性明显,无知识产权纠纷,研究成果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可应用于具体产业和产业链环节。
(三)项目负责人应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学术造诣或技术优势,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岁(有特殊要求的专项除外)。
(四)企业牵头申报项目须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项目已开展实质性研发,且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60%(申报科技重大专项的不低于70%)。
(五)项目申报材料撰写必须实事求是,内容真实可信,不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须对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及科研活动安全性予以承诺。考核指标应遵循明确、量化、可考核的原则,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生成任务合同书,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六)申报项目如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相关问题,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审查、管理,并在项目申报时提供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项目负责人在申请及执行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知情同意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确保科研安全。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支持:
1.申报单位同一项目已获得财政性资金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在市级科技计划体系中跨计划类别重复申报;
2.企业申报单位或项目主要参与人员在2026年4月30日前尚有在研市级科技(人才)项目未结题验收的;
3.在“信用中国”平台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或承担市级科技项目存在逾期未结题验收、违反资金使用规定等问题的科研失信单位申报的项目;
4.不符合项目查重有关规定的项目;
5.企业申报单位2025年以来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四、其他事项
(一)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通过市级财政资金给予资助,根据任务按年度安排下达,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配套自筹资金。
(二)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可在市科技局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市级科技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三)项目推荐部门要严把推荐项目质量关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安全性以及申报主体资质和指南相符性进行审核,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市科技局将适时对各推荐单位履行推荐职责情况进行评估,对于所推荐项目材料虚假、缺失等问题突出的推荐单位,视情况限制项目推荐权限。
五、咨询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咨询电话:
工业领域 高新技术科8847570
农业领域 农村科技科8847547
社会发展领域 社会发展科8840508
重点研发计划(成果转化类) 成果管理与转化科8847167
申报技术支持电话:8847961 18409440679
兰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项目组织全程监督。
举报监督电话:8450150
附件:
2026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
兰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