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及相关工作要求,拟对2项文件(详见附件)宣布失效。为增强文件清理工作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现就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6月12日前反馈至市商务局综合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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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宣布失效的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pdf

信阳市商务局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