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示范作用,强力推动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整体发展。为确保全年竞赛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就郑州市第十一届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办主体

所有赛项申办单位应为市直有关部门、市属(或省属驻郑)行业协会(2025年度民政部门年审合格)、中央、省驻郑企业、市属企业(以下简称“申办主体”)。申办主体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与竞赛组织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可靠的经费保障、所需的场地和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团队等条件,原则上应具有举办竞赛的经验。

二、竞赛项目设置原则

根据各单位的申报情况,结合我市实际,经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核准后纳入郑州市第十一届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并向社会公布。由市人社局举办或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共同举办的跨行业(系统)竞赛可申报市级行业一类赛,冠名“郑州市第十一届职业技能竞赛XX行业XX职业(工种)大赛”;由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市级行业(系统)组织、企业等举办的单一行业(系统)竞赛可申报市级行业二类赛,冠名“郑州市第十一届职业技能竞赛XX行业XX职业(工种)竞赛”。

市级专项性竞赛是指国家级、省级专项性竞赛郑州市选拔赛。举办周期、冠名与国家级、省级专项性竞赛相衔接(专项竞赛另行通知)。

三、申报竞赛职业(工种)

所申报的竞赛职业(工种)原则上应为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的第三、四、五、六大类职业(工种),且已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并设有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国家未颁布职业标准,但具有行业标准的,也可进行申报;申请职业(工种)必须是申办主体的主管(或主营)业务。各申办主体申报的竞赛职业(工种)原则上不重复,出现重复的,由市人社局统筹安排。

四、竞赛项目申报材料

各申办主体在历年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按要求报送以下材料:

(一)郑州市第十一届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二)郑州市第十一届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办报告

申办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本单位的情况介绍、开展的其它职业技能竞赛基本情况,承办职业技能竞赛的可行性分析(包括拟参赛队伍(单位)、拟参赛人数、场地、设备及技术条件等)。

(三)郑州市第十一届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实施方案

1.实施方案应包括:组织架构、竞赛名称、竞赛职业(工种)、设施设备、参赛人员及条件、时间、地点、竞赛方法、竞赛项目实施步骤、评分标准、奖励办法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2.专家队伍:专家、裁判组成员(优先从专家裁判库中选取)。

3.经费预算方案:主办、承办及协办等单位可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或冠名、广告宣传等资金、社会赞助、捐赠等其他资金,统筹做好竞赛经费保障工作。

五、竞赛项目有关要求

(一)积极支持各部门(单位)引入全国技能大赛办赛标准和办赛流程,设置与全国技能大赛相对应的竞赛项目。

(二)由市直部门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项目,须事先征得联合举办部门同意后再向市人社局申报。根据各部门(单位)申报的竞赛职业(工种)情况,市人社局将统筹确定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比赛时间(各竞赛原则上应在2026年11月30日前举办完毕)。

(三)鼓励企业、院校等自主开展形式多样的练兵比武活动,对按要求在市人社局报备并由市人社局督导完成的练兵比武活动,将纳入郑州市第十一届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届时视练兵比武活动组织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优秀选手优先推荐技能人才评选,同时由主办单位负责对符合条件的选手申报办理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

(四)请各申办单位于2026年6月12日前将申办报告和《郑州市第十一届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报表》等相关材料盖章报送至郑州市职业技能鉴定评价中心竞赛科,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PDF版)报送至指定邮箱。未在征集期间上报的竞赛项目(不含市级专项赛),原则上不再列入今年竞赛计划。

六、联系方式

(一)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张明、张海顺

联系电话:0371-67185703

(二)郑州市职业技能鉴定评价中心竞赛科

联系人:张爽、郝日恒、荆元磊

联系电话:0371-67887017、0371-67887019

邮箱:pjzxjsk@163.com

地址:郑州市人社局汝河路办公区(中原区汝河路86号)综合楼403室。

附件:1.郑州市第十一届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报表

      2.郑州市第十一届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办报告

      3.郑州市第十一届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实施方案

      4.郑州市第十一届职业技能竞赛项目汇总表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