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推动莆田市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有序开展,现将上传2026年莆田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申报材料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申请材料
参与商家(或线上平台)须提交的申请材料主要为:销售单(交易凭证)、签购单(支付凭证)、销售发票、物流凭证等4项必要材料,由活动参与商家归档留存并及时上传至省级服务平台,商家应对提交的相关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交易中产生的其他佐证材料由商家根据实际情况留存备查。特别注意:补贴资格申领人、付款人、收货人、发票抬头购买人须保持一致。
(一)交易凭证(销售单)
1.线下活动商家须留存并上传由消费者签字确认的销售单。销售信息应为电脑打印(如手写须字迹清晰),须体现销售商家名称(与商务部门公示的活动企业名称一致)、消费者姓名(须与补贴资格申领人、付款人、收货人及发票抬头保持一致)、消费者联系方式、交易日期、产品信息(产品品类、产品品牌及名称、规格型号,家电产品需体现能效)、产品SN码(入网移动产品须追加IMEI码)、数量、初始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商户自主备案价格)、商户让利金额、订单金额(开票金额)、收货地址(须与领取补贴资格时所填写地址保持一致)、支付单号(银联产生的外部订单号,可查询支付记录和收单信息)等必要信息,商家应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销售单模板(见附件2)
2.线上活动商家须提供销售订单数据资料,包括销售平台名称、企业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店铺名称(自有小程序的商家可不提供)、订单编号(各平台系统内的订单编号,可查询销售记录和物流信息)、消费者姓名(须与补贴资格申领人、付款人、收货人及发票抬头保持一致)、消费者联系方式、交易时间、产品信息(产品品类、产品品牌及名称、规格型号,家电产品需体现能效)、产品SN码(入网移动产品须追加IMEI码)、数量、初始销售价格、平台及店铺优惠金额(如有)、订单金额(开票金额)、收货地址(须与领取补贴资格时所填写地址保持一致)、支付单号(银联交易流水订单号,可查询支付记录和收单信息)等必要信息,线上平台应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支付凭证(签购单)
1.线下活动商家须留存并上传由消费者本人签字(姓名全名,正楷书写)的POS签购单小票、购物小票,两张票据拍照上传。须体现消费者姓名及联系方式、支付单号(银联产生的外部订单号,可查询支付记录和收单信息)、销售企业名称、交易时间、产品信息(产品品类、产品品牌及名称、规格型号)、订单金额(开票金额)、实际支付金额和享受补贴资金数额、支付工具优惠(如有)。
2.线上活动商家须提供支付订单数据资料,包括支付单号(银联产生的外部订单号,可查询支付记录和收单信息)、销售企业名称、交易时间、消费者姓名及联系方式、产品信息(产品品类、产品品牌及名称、规格型号)、订单金额(开票金额)、实际支付金额和享受补贴资金数额、支付方式、支付工具优惠(如有)等必要信息,线上平台应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销售发票
享受补贴产品必须开具莆田市销售发票,单张发票只能对应单件补贴商品。
①发票抬头所载明个人消费者姓名须与补贴资格申领人一致,购买方信息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码应填写消费者身份证号码。
②发票销售方及其银行账户名称与商务部门公示的活动企业名称一致(不区分全半角)。
③发票项目名称须包括产品类别、产品品牌及产品名称。
④规格型号应与省级产品库的补贴产品目录相对应。
⑤发票开票金额须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加上政府补贴金额进行开具,不含企业、平台各类优惠和安装运输等各类服务费(即:开票金额=消费者实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
⑥备注栏应填写列明消费者联系电话、补贴产品SN码(入网移动产品须追加IMEI码)、产品能效(如有)、产品备注信息(发票主体未列明的品牌、名称、规格型号等信息)、初始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商户自主公示备案的销售价格)、享受补贴资金数额、实际支付金额、支付单号(银联产生的外部订单号,可查询支付记录和收单信息)等必要信息。自提产品,须在发票备注栏备注【自提】。
发票应在消费者下单付款后尽快开具,最迟不得超过2026年12月31日。
销售发票模板(如下)


(四)物流凭证(货物配送单据)
活动商家须同时提供物流单据及实地采集照片两项凭证。
1.物流单据。送货或提货时间原则上应在下单后30天内,最迟不得超过2027年1月15日(或我市活动结束之日起15日内)。根据物流模式分为两种情况,由活动商家根据实际情况留存并上传:
(1)依托独立配送体系或委托第三方物流配送的活动商家,须留存并上传详细的物流配送至签收后、不可更改的物流轨迹文件,须包含物流单号、商品名称、收货地址(须与领取补贴资格时所填写地址保持一致,可脱敏)、收货人姓名(须与补贴资格申领人、付款人保持一致,可脱敏)、收货人联系电话(可脱敏)、运输环节(揽收、分拣、中转等)、配送信息(配送日期、配送员及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2)商家自配送(无法提供销售配送物流轨迹文件)与消费者自提商品的,商户留存并上传由消费者签收确认的销售单、商品送货单等材料,须体现商品名称、商品SN码、送货地址、收货人(须与补贴资格申领人、付款人保持一致)、联系电话、送货日期等必要信息。
送货单模板(见附件3)
2.实地采集照片。活动商家须提供清晰可辨的产品配送、安装或使用的实地采集照片作为佐证,照片均为带时间、地点(允许合理偏移)的水印照片(要求:水印时间应与物流单等配送单据时间一致,水印地址应与配送地址吻合,尽量覆盖产品抵达小区、产品入户、产品安装等环节,货物整体外廓、SN码、品牌及名称清晰可辨)。商家需保留涉及补贴商品的采购、库存管理、收入账等原始销售记录及原始凭证自行留存备查。具体照片如下:
(五)SN码信息要求
1.家电产品。家电产品送货上门后须拍照采集外包装SN码信息,产品外包装未印有SN码信息的,则拆箱采集机身SN码。其中,空调方面,中央空调可采集外机SN码照片,分体式空调至少采集内机SN码照片。电脑方面,笔记本电脑拆箱后采集外包装、机身SN码照片、开机屏幕SN码或品牌官网关联SN码保修页面截图,并与外包装SN码合照;线上渠道并经独立物流配送体系或委托平台配送的订单需采集外包装及机身SN码,开机亮屏后和外包装及机身SN码合照。台式电脑拆箱后,采集外包装SN码、机身SN码照片。
2.数码和智能产品。数码及智能产品须采集外包装SN码照片、开机屏幕SN码(无屏幕显示功能的智能产品通过连接手机APP采集SN码)照片、外包装SN码与激活后开机屏幕SN码合照。入网移动产品须追加采集IMEI码。以上SN码须清晰可辨,照片须附拍摄时间、定位等水印信息。
政策接续期间,除用于验证补贴资格申领人、付款人、收货人、发票抬头一致性以及SN码的相关材料外,其他相关材料可沿用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3C购新补贴活动材料要求。
二、参与商家交易台账备存资料清单
1.销售台账(每笔订单对应关联消费者姓名、消费者联系方式、支付单号、发票编号、产品规格型号、产品SN码、配送地址、实地采集照片储存路径等信息);
2.进销存管理台账;
3.销售发票(消费者姓名、支付单号、补贴产品SN码、初始销售价格、享受补贴资金数额、实际支付金额等信息);
4.消费者本人签字(姓名全名,正楷书写)的POS签购单、购物小票;
5.物流轨迹信息(消费者姓名、电话、收货地址、签收确认、物流单号与快递单号等)、送货单;
6.拍摄采集的相应照片;
7.其他有关资料。
备注:线下商家的支付单号台账由商家自行在线下的收单机构商户服务平台下载;线上商家的支付单号由线上的收单机构(电商平台)提供。所有资料应保存不少于五年,建议归档保存并做好电子版备份。
三、材料提交方式
2026年,企业通过所属平台或系统与省级服务平台数据传输接口对接,上传补贴审核所需的相关数据。政策接续期间,相关企业无法实现与省级服务平台数据传送功能或暂不提供相关服务,可参照2025年线下活动企业录入方式通过服务平台审核系统提交材料。
四、上传权限申请
1.2026年政策接续期间:线下企业需联系收单机构对应的客户经理(设备装机人员)申请开通权限;线上平台需与省级服务平台确认完成系统对接(平台入驻商户材料由线上平台通过接口上传)。线上小程序需与收单机构对应的客户经理申请开通权限。在权限开通后,线下企业可通过二维码(附件),使用云闪付APP扫码上传材料。线上平台已完成数据传输接口对接,通过审核平台接口实现材料上传。
2.2026年政策接续期间结束后:企业平台或系统与省级服务平台完成数据传输接口对接,通过审核平台接口实现材料批量上传(入驻企业的二级(含)以下商户材料由企业统一上传)。同时,支持参照2025年线下活动企业录入方式,通过审核系统逐单提交材料。
本公告自2026年6月5日生效,公告中未尽事项,按市商务局下达的活动指导单执行。
附件:1.2026年政策接续期间线下企业上传申请材料二维码
2.销售单模板
3.送货单模板
莆田市商务局
2026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