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技局、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科工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6〕73号,以下简称《评价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流程等要求,请参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和《评价通知》。

二、梁溪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吴区内参评企业请提交至无锡市科技局,江阴市内参评企业请提交至江阴市科技局,宜兴市内参评企业请提交至宜兴市科技局。本年度最后一批企业参评提交截止日期为8月31日。

三、对参评企业存在职工总数≤5人、知识产权数量为0的企业、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低于10万元的企业、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及撤销入库编号、首次参评等情况的(由市科技局提供清单),由各区科技部门负责开展实地核查(核查内容另行通知),核查结果盖章后报市科技局。

四、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快完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培育体系,锚定年度目标,充分挖掘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评价,强化评价入库工作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组织等工作协同,积极与同级工信、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形成工作联动和合力,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应评尽评”。

五、各区科技部门对入库前需实地核查的企业,要做到走访核查全覆盖,现场核实企业实际经营状况以及申报资料真实性、数据一致性等情况,并做好核查材料留存。要严把企业科技属性,严禁将单纯从事商贸流通、简单组装加工、无自主研发活动的企业包装入库。要加强对入库企业的运行监测,对评价系统反馈的发生重大变化或再次发现存在风险情况的企业进行复核,对确认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企业及时申请撤销入库编号。

市科技局高新处:自勇           电话:81821892

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高劼       电话:85617316

梁溪区科技局:张正浩            电话:83158955

锡山区科技局:相雪晨           电话:88216680

惠山区科技局:蒋晗潇            电话:83592802

滨湖区科技局:杨依丽雪         电话:81173474

新吴区科工局:邵  宇            电话:81890949

附件:关于做好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