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西安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及城市试点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推进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加快政策兑现,现组织开展2026年西安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储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本次申报面向航空、稀有金属和光伏三个重点行业企业征集,具体包含情况如下:航空行业企业代码374,稀有金属行业企业代码325、349、356,光伏行业企业代码382、398,行业分类标准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二、申报方向

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示范,加快数字技术、绿色技术以及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一)支持企业内外网改造升级,加快应用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哑”设备改造,部署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检测装备、智能物流装备、智能控制装备等智能制造装备,推进制造单元、加工中心、产线等全业务流程数字化改造,建设智能工厂。探索柔性生产、共享制造、虚拟制造等新业态和基于人工智能的智能制造新模式。支持开展数字化绿色化协同改造,加快绿色低碳技术、工艺、装备应用,建设绿色工厂。

(二)支持推动石化化工等原材料行业老旧装置综合技改,加快淘汰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设备,提升行业数字化、绿色化和本质安全水平。

三、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含西咸新区)依法注册并纳税,正常开展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项目实施地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含西咸新区);

(三)项目承建单位在工业统计年度报表中所填写的行业代码以及主营业务需属于本次试点细分行业,即航空行业(374),稀有金属行业(325、349、356)以及光伏行业(382、398);

(四)申报项目需为在建、拟建的技改项目。项目需要具备投资主管部门(含发改、工信)出具的技术改造备案(非新建)、核准或审批文件;

(五)申报项目备案证的完工日期在2026年12月31日(含)之前,并确保能按计划竣工;

(六)申报项目应为总投资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制造业项目。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需按照要求编制申报材料(附件1),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胶装成册、加盖骑缝章)以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辖区工信主管部门。

(二)请各区县、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辖区申报项目,填报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2026年6月22日前正式行文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申报;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根据试点工作需求,对申报企业开展实地调研走访工作;

(三)原则上申报项目名称、项目备案证名称须保持一致,项目投资金额与备案证备案金额须保持一致。项目申报后项目单位原则上不得对备案证进行变更。

联系人:梁力电话:67099119

附件:1.西安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项目申报书.doc

2.西安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储备项目汇总表.xlsx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