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经营主体: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消费函〔2025〕697号)、湖南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2026年智能家居(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补贴活动经营主体遴选工作预报名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动全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大力提振消费,现就2026年怀化市智能家居(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征集参与经营主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依法注册成立并纳税,在湖南省内经营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的线下经营主体,并在怀化市范围内拥有至少一家线下实体零售门店的企业(含分、子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下述产品销售等相关业务。
二、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智能家居(含适老化家居)产品
智能服务机器人(含智能扫洗地机、智能擦窗机器人)、智能门锁、智能空气净化器、智能洗碗机、智能吸油烟机灶具(含集成灶)、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净水器、智能电暖桌(含智能电暖茶几和茶桌)、智能健康监测产品(血糖仪、血氧仪、血压计)、呼吸机(含制氧机)等10个品类产品。
(二)补贴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上述十大类产品,按照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三)补贴方式。个人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进行实名认证后,进入“智能家居(含适老化家居)专区”参与活动,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处购买补贴范围内的产品,每件单独结算,以“支付立减”形式享受补贴。
三、参与经营主体基本条件
参与本次活动的经营主体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自愿参与活动,有能力做好补贴商品销售、联网激活、平台信息录入、台账制作、佐证材料。
(二)留存补贴资料、售后服务以及咨询答复、客诉处理等相关工作,具备一定资金垫付能力。
(三)具备系统化防范骗补、套补的风险防控制度和措施,具备完善的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完善的进销存管理机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抽查、审计、检查以及税务稽查,并按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进货信息、进销发票、订单信息、配送信息、消费者信息等不可更改、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产品溯源工作。
(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对销售商品质量和服务负责,遵守价格管理规定,活动期间最终销售价格不高于备案价,不得采用先涨价后补贴、虚假宣传、捆绑销售等手段欺骗消费者。诚信、规范经营,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示产品价格及补贴信息,公平交易,不价格欺诈、以次充好、虚假交易,不接受预存和充值。
(五)能够开具湖南省正规发票,发票销售方必须与报名主体完全一致。每件产品单独开票,产品开票金额要列明补贴产品销售金额(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不包括各类经营主体优惠、辅材和安装费、优惠券金额和价保赔付金额,旧机抵扣款可开具发票但不纳入补贴范围。发票开给个人消费者,票面要明确标注消费者姓名(须与补贴资格申领人一致)、消费者身份证号码、商品名称、型号规格、销售价格、补贴金额、实际产品能效等级等。
(六)具备稳定的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产品)销售和服务体系,拥有相应的仓储、配送、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能力。参与主体须具备废旧家居回收处理能力或者与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主动为消费者提供送新、收旧、拆装一站式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七)具备一定的信息化管理能力,能按照全省统一的补贴核销平台技术要求,配合完成商品信息备案、销售数据上传、标识码(如S/N码)、“水印”相机显示的消费者详细收货、安装地址采集核验等工作,并配合建设补贴产品信息数据库。无条件配合政策实施部门和服务平台开展补贴资料上传、数据回传等基础性信息对接工作。
(八)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用状况良好。在2024年、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近2年内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经营主体,不得参与2026年补贴政策活动。
四、存量企业与新增企业安排
(一)存量企业。已参与2026年怀化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智能产品购新活动的企业,自动纳入智能家居类(含适老化家居)活动核销商户清单,企业无需重复报名,但原授权不包含新增品类的产品需补充品牌授权书,同时不得销售超工商营业执照范围及未经药监部门备案销售许可的产品。
(二)新增企业。未通过报名审核参与2026年怀化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活动的经营主体,符合本公告征集范围和基本条件的,须按本公告要求进行申报。
五、申请所需材料
参与本次活动的经营主体须提交以下材料:
1.参与活动经营主体承诺书(附件1)。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非医疗器械产品除外)、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有效期内品牌授权书(有效期覆盖2026年)。
4.防范骗补、套补等风险的内部控制制度。
5.“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的截图。
6.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和销售主体的“失信被执行人”结果的截图。
7.“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下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连续3个月以上,新成立分/子公司可提交总/母公司证明)。
8.参与主体自身具备回收处理能力的需提交回收资质证明;没有回收处理能力的,应当提供与合规回收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并附回收企业《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医疗器械产品除外)。
9.报名经营主体选择经营模式仅为“线下”的,还需提供标记地址水印的经营门店照片(注:需为正常营业状态,使用含位置、时间的水印相机拍摄,至少包括门头和门店内部照片2张)。
六、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首批报名时间已于2026年7月1日开放报名入口,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从8月起,每月1日—10日开放系统接受企业报名资料提交。
(二)报名入口。拟报名经营主体通过手机微信扫码进入“2026年湖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企业报名平台”选择“怀化”进行报名:
(三)报名资料必填项。经营主体名称和住所,纳税所属地区,经营主体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对公结算银行(支行)和账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主体成立日期、经营模式、税号,主体类型,所属集团,企业规模,企业性质,是否为统计联网直报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信用报告,参与活动承诺书,品牌授权证明,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医疗器械产品除外),完税证明,风险防控举措,线下申请主体提供门店名称、经营地址、门头、报名主体与门店关联证明与有资质的回收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如系统已有资料,仅需填报新增部分。
(四)审核和公示。县市区商务局对照本通知资格条件,结合本地实际可制定补充征集标准,对申报企业的资质、信誉、运营能力等进行严格审核,在报名审核系统中进行初审;市商务局根据各县市区初审情况进行复审核确认,10个工作日内,由市商务局汇总、在怀化市商务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并报省商务厅备案后滚动分批纳入。本次扩品类首次新征集企业于2026年7月10前完成审核公示;从8月起,企业提交报名资料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公示,每月公示1次,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可上线参加扩品类活动,未经公示不得上线。参与经营主体资格有效期与2026年湖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周期保持一致。
七、工作要求
(一)商务主管部门应有序组织开展本次扩品类参与经营主体的征集审核工作,所属街道(乡、镇)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在前期以旧换新活动中,经营主体存在以下情况,原则上不纳入本次征集范围;曾被多次约谈且整改未完成;出现重大舆情并造成恶劣影响;拒不配合审计清算;未按要求完成核销数据回传及补贴资料上传等工作。参与经营主体出现注销、失联或主动退出等情况的,则活动资格自动终止。
(二)鼓励各参与经营主体积极开展让利促销,加大优惠力度。强化对农村地区的政策宣传,引导有条件的线上、线下经营主体将销售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特别是偏远地区农村居民享受到补贴政策。鼓励大型商超、品牌专卖店、专业店等已下沉农村市场的经营主体,进一步将服务网络延伸覆盖至偏远农村地区。
(三)参与经营主体应当及时组织员工参加和开展政策实施业务操作培训,确保员工熟练操作。按商务部门要求做好以旧换新政策活动宣传工作,包括门店现场统一物料设计、户外媒体广告、自媒体广告、商圈和社区活动等。
(四)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参与以旧换新补贴的资格,并保留依法依规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五)服务平台、发票开具要求、产品价格备案要求、核销数据上传要求、送退货要求、送货地址和物流寄递配送管理要求等事项,均按照《湖南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容执行,若国家有最新要求和湖南省有关通知出台,按最新政策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
怀化市商务局:0745-2718139
鹤城区商务局:0745-2235202
溆浦县商务局:0745-3221358
辰溪县商务局:0745-5235675
沅陵县商务局:0745-4266418
麻阳县商科工信局:0745-5824481
芷江县商科工信局:0745-6821241
新晃县商科工信局:0745-6222877
中方县商科工信局:0745-2811257
洪江市商务局:0745-7732588
洪江区商务局:0745-7628117
会同县商科工信局:0745-8822530
靖州县商科工信局:0745-8239298
通道县商科工信局:0745-8621879
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商务局:180844440243
附件:2026年怀化市智能家居(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承诺书
怀化市商务局
202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