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广州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广州市“红棉匠才”职业技能竞赛暨第十二届产业人员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增材制造设备操作员项目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及相关安排
(一)竞赛项目
增材制造设备操作员
(二)竞赛等级
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
(三)竞赛时间及地点
1.竞赛时间
初赛:2026年8月15日(周六)
决赛:2026年8月22—23日(周六-周日)
2.竞赛地点
广州市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园(广州市荔湾区海龙围科创区龙溪中路349、351、353、355、357号)
二、参赛资格与竞赛报名
(一)参赛条件
参赛选手应当现在我市工作或居住满一年以上,年满20周岁、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且为本赛项相应职业的在职从业人员(不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教职工)。每个单位原则上不得推荐超过5名选手参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二)竞赛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0日截止
2.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
(1)联系电话:刘老师,020-81574012
(2)报名邮箱:gz_lwpx@126.com
(3)邮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宝源中约30号301室
3.报名材料:
(1)选手报名表(附件1)、报名汇总表(附件2);
(2)近期大1寸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相片(源文件必须采用正规照相馆所拍证件照片,JPG或JPEG格式,白色背景大于10K,小于40K,像素〉=295*413。相片文件名称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如有字母必须大写)。
(3)相关身份证明、工作证明扫描件。
(4)参赛选手安全协议书(附件3)
(5)广州市职业技能竞赛行为规范承诺书(附件4)
4.报名方式:
提交电子版:各参赛机构于2026年8月10日前将参赛选手报名材料PDF扫描版(标题统一为:姓名+参赛机构+增材制造设备操作员项目)发送至竞赛报名邮箱。
提交纸质版:由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职业能力建设中心对电子版参赛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符合参赛条件的选手,通知提交纸质版参赛材料(邮寄至竞赛地点)。
报名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材料造假者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三、竞赛规则及成绩排名
(一)命题规则
本次竞赛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增材制造设备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等级二级)规定的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要求作为主要依据,借鉴国家、省技能竞赛命题方法和考核内容,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技能等方面的相关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项目技术文件。
(二)竞赛形式及成绩排名
1.赛制:个人赛
2.比赛方式:纸笔作答+操作考核+综合评审。
3.初赛:理论知识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安全文明生产、培训与管理、增材制造相关专业知识等。考核时长:40分钟。
根据初赛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取前70名进入决赛。当报名人数不超过70人时,不单独设置理论初赛,将理论考核内容融入实操决赛环节中进行考核。初赛成绩不带入决赛,当初赛成绩相同时,以模块权重高低决定选手名次。
4.决赛:采取实际操作技能+综合评审考核。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项目技术文件。
5.成绩评定:竞赛以个人决赛成绩决定最终名次。当选手决赛成绩相同时,将按照以下次序的模块分值高低决定选手最终竞赛名次(权重高的竞赛模块内容,该项得分高的选手排名靠前)。
(三)裁判组织
由赛事组委会根据项目赛事要求和广州市职业技能竞赛裁判人员遴选要求,聘请具备增材制造设备操作员竞赛执裁要求的资深专家团队,包括裁判组长及裁判成员。
四、竞赛奖励
(一)颁发获奖证书。对参加决赛的获奖选手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其中决赛人数在30人(含30人)以内的前3名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对决赛人数在30人以上的前6名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未获得上述奖项但在竞赛项目决赛总人数的50%以内的选手颁发优胜奖证书。
(二)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获得竞赛优胜奖及以上名次且成绩合格的选手,由广东省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颁发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如选手参赛前已获相同职业(工种)、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重复颁发。
(三)纳入“羊城工匠”培养对象。由广州市总工会对竞赛项目第一名获得者在申报“羊城工匠”培育对象时优先考虑,同时在评审中予以加分激励。
五、申诉、仲裁和监督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对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申诉范围仅限于参赛选手个人的成绩评判、操作设备情况等。
2.参赛选手申诉,必须在比赛结束2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并经领队签名,申诉必须要有客观依据不可凭主观臆想。不符合要求的申诉不进行受理。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诉,仲裁工作组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通知领队或当事人。
(二)仲裁
1.为体现公平公正原则,确保竞赛顺利进行,组委会下设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竞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
2.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对裁决结果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三)监督
竞赛组委会负责对本次竞赛全过程进行监督,对有失公平公正的情况予以纠正或制止。
附件:1.广州市“红棉匠才”职业技能竞赛暨第十二届产业人员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docx
2.广州市“红棉匠才”职业技能竞赛暨第十二届产业人员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汇总表.docx
3.广州市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安全协议书.pdf
4.广州市职业技能竞赛行为规范承诺书.pdf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