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业经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4日
附件:
1.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pdf
2.肇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docx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业经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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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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