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正向激励与引导作用,鼓励各地全力支持农业强省建设,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财政支农重点工作激励的通知》(甘财农〔2026〕12号)、《甘肃省农业农村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县级申报、市级遴选、省级评选”程序,省财政厅对各市州遴选推荐的县区进行了综合评分评价,拟对排名靠前的文县、玉门市、古浪县、靖远县、迭部县、岷县、崇信县、清水县、肃南县、宁县、永登县、永靖县等12个县区进行激励。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实名)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2日

联系电话: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

0931-8891345

甘肃省财政厅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