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投资促进和商务局、财政局,各区商务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341号)、《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25〕44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南京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高质量推进试点工作,做好我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按照“建成一批、审核一批、验收一批”的原则,分批次组织项目审核验收工作。申报单位在项目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后,即可向区商务部门提交材料,并同步在“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报。
第一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第二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后续将根据项目申报及资金使用情况,视情组织审核验收。
二、申报标准
对符合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等支持方向的项目,采取投资补助、定额奖励等方式予以支持。具体申报条件、支持方式与标准、申报材料等相关要求,见申报指南(附件1)。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单位按要求准备项目申报材料,并按注册地区属提交材料至区商务部门,在南京外注册的单位按照项目所在地区属提交至区商务部门。申报单位按申报指南要求编制书面材料,一式5份并胶装成册(左侧胶装,书脊注明项目名称及申报单位),逐页盖章并加盖骑缝章。同时提供申报材料可编辑电子版和PDF扫描件。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项目单位将相关材料上传至“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nqt.nanjing.gov.cn),同步完成线上申报。线上提交的材料需与线下提交的材料保持完全一致。
(三)各区商务部门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做好项目初审和推荐工作,对项目申报主体条件、申报项目真实性、申报材料完整性等严格把关,通过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查询申报单位信用状况,避免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在“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线上提交初审结果。
(四)对初审通过的项目,江北新区、各区商务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需《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作为附件一并上报。
第一批、第二批申报项目分别于2026年8月10日、2026年9月10日前,将联合行文纸质文件(两份)以及企业申报材料报至市商务局516办公室,相关材料电子版报至邮箱:njxfsxsd@163.com。
(五)市商务局通过组织专家评审、第三方会计师事务审计等方式开展项目评审验收工作,并审核评估结果,确定拟支持项目,并向社会公示。
(六)资金申报实行信用承诺制,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完整、真实申报。如发现有虚报、冒领、伪造等行为,一经查实,下达资金将予以追回,并将相关企业失信行为报送至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 单位 | 联系电话 |
| 江北新区投资促进和商务局 | 88029621 |
| 玄武区商务局 | 83678205 |
| 秦淮区商务局 | 84556189 |
| 建邺区商务局 | 87778791 |
| 鼓楼区商务局 | 58590242 |
| 栖霞区商务局 | 85664248 |
| 雨花台区商务局 | 52883476 |
| 江宁区商务局 | 87189009 |
| 六合区商务局 | 57758870 |
| 溧水区商务局 | 57212859 |
| 高淳区商务局 | 68725025 |
|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 68539702、51808719 |
附件:1.南京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申报指南
2.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南京市商务局
南京市财政局
2026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