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财政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财政局:
为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发挥融资租赁工具作用,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关于实施福建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融资租赁贴息专项政策的通知》(闽工信规〔2025〕8号)、《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上半年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融资租赁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联函投资〔2026〕33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龙岩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上半年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融资租赁贴息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改造项目融资租赁贴息资金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经营主体应为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的企业独立法人,纳税关系在龙岩市,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法人代表未涉黑涉恶、项目实施期内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2.申报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规划,2025年7月14日起完成核准或备案手续,经营主体和金融租赁公司(即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签订设备更新改造融资租赁合同,且相关融资资金发放至供应商账户的(直租)或相关融资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并划付供应商账户(直租转回租),融资金额达2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
(二)贴息标准
对上述支持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项目,按设备融资租赁实际投放金额给予最长3年、年化2%贴息支持,单个项目贴息金额每年不超过50万元。凡享受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牵头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大规模设备更新补助资金支持的工业领域设备更新项目,不再享受本专项政策。对同时获得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政策和本专项政策支持的项目,项目中的不同设备可按规定分别申请享受中央财政贴息或设备融资租赁贴息。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企业承诺书(附件1)
2.技改项目融资租赁贴息资金申请表(附件2)
3.技改项目融资租赁贴息资金汇总表(附件3)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
7.原始设备购销合同(企业与厂商签订)复印件
8.直租需提供:融资租赁合同、三方买卖合同;直租转回租需提供:融资租赁合同、三方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
9.付款凭证(金租公司付款给厂商)复印件
10.还款计划表(还款日期、还款本金、利息、剩余本金需分开显示)
11.设备发票复印件(一次性开具的需提供完整发票,若金租公司分期开具的需提供规定期限内已开具的发票)
12.还款利息发票复印件(26年1-6月还款利息发票复印件)
13.设备在厂水印照片(含设备主体和设备铭牌照片)
14.企业信用报告(可在“信用中国”下载,提交“公共信用信息概况”即可)
15.需环评及安全评价的项目请提供环评报告及安全评价报告批复(审批或验收意见)复印件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项目申报企业印章(7-13项还需额外加盖一个金租公司印章和骑缝章)。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纸质材料经县级工信部门审核把关后,报送到市级工信部门,同时登录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www.fjjfypt.com)融资租赁贴息模块进行线上申报,上传的电子版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三、其他事项
1.上述申报材料纸质版应装订成册(包括目录、页码),在封面注明所申报专项名称、申报单位、项目名称、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申报时间等。申报材料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骑缝章,所附资料为复印件的,应确保与原件一致并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
2.项目申报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对列入“失信黑名单”和“涉黑涉恶”的企业,不得享受本次贴息资金补助(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等查询,排除“失信黑名单”,通过公安部门排除“涉黑涉恶”等情形)。
3.属地工信部门对项目实施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应认真审核把关。要充分发挥本单位财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加强对项目组织申报和实施全过程的监督。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项目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核查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4.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申报时间要求。请各地于2026年8月12日前将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融资租赁贴息资金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连同《技改项目融资租赁贴息资金汇总表》(附件3)一起正式行文和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上报市工信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工信局投资产业科 张前钒 联系方式:3293630
市财政局企业科 吴越联系方式:2321577
附件:1.项目申报企业承诺书
2.技改项目融资租赁贴息资金申请表
3.技改项目融资租赁贴息资金汇总表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龙岩市财政局
2026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