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振兴发展“十五五”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6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振兴发展

“十五五”规划

为全面推进我区中医药(壮瑶医药)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健康广西2030”规划》,立足我区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开启中医药(壮瑶医药)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一)发展基础

“十四五”时期,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强化服务体系内涵建设,优化人才培养机制,推动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全区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中医药服务可及性、便捷性显著提升。每千人口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0.85张;每千常住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0.66人;全区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达28.65%;形成以东盟国家和港澳台地区为主、覆盖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医药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格局。

(二)发展形势

“十五五”时期是我区中医药提质升级、振兴发展的关键阶段。国家持续强化中医药政策供给,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群众健康需求日益多元,为中医药拓展服务供给创造广阔空间;现代技术深度应用,为中医药创新发展、精准服务提供有力支撑。同时,人口结构变化、慢病高发等带来新挑战,我区中医药仍存在资源配置不均、优质供给不足、基层薄弱、人才短缺、科技创新不强等问题。必须抢抓机遇、补齐短板,发挥特色与区位优势,全面提升服务能力与产业竞争力,更好服务人民健康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坚持中西医并重,强化补短板、提质量、强服务、树品牌,将中医药特色优势转化为健康服务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确保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四)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全过程,为我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人民至上。始终把人民健康放在首位,扩大优质中医药服务供给,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与可负担性。 

坚持守正创新。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深入挖掘中医药理论精髓和特色技法,加强古籍验方保护传承。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应用创新,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发展。

坚持系统协同。强化多部门联动、中西医协同、医教研产融合。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旅游等产业深度融合,拓展与粤港澳大湾区及东盟国家合作新空间。

(五)发展目标

到2030年,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更加完善,覆盖全民、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形成服务惠民、产业兴旺、创新活跃、开放包容的中医药发展新格局。

专栏1  “十五五”时期主要发展指标

序号

主要指标

2025年

2030年

性质

1中医类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17.1521.89预期性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人次占机构诊疗人次的比例(%)26.5727.5预期性
3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比例(%)96.0898.7预期性
4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比例(%)87.7488.68预期性
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6类15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的比例(%)6780预期性
6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数(人)0.540.63预期性
7

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比例(%)

57.7160预期性
8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占比达到2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比例(%)57.6174.65预期性
9中医药全产业链总产值(亿元)8181200预期性
10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28.6533预期性
11中医药国际标准新增数(项)01预期性

注: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诊疗人次”包括开具中成药的诊疗人次数。

2.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比例统计范围不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和少数民族医医院。

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6类15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的比例、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占比达到2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比例统计范围不含分支机构。

二、健全高质量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服务体系

(一)促进中医药医疗资源均衡布局

突出自治区级中医医院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市级中医医院建设,实现市内三级中医医院全覆盖,持续提升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推进基层中医馆内涵提升和中医阁建设。加快完善分级诊疗体系,鼓励中医医院组建紧密型医联体,充分发挥市、县级中医医院区域中医药服务龙头作用。

(二)聚焦重点领域和人群中医药服务供给

持续加强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儿科等重点科室建设,强化多病共治能力,并逐步向社区和居家延伸,构建区域性老年及儿童中医药健康服务网络。支持中医医院牵头成立慢病管理中心,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提供精神卫生服务,支持中医护理门诊建设,协同推进卫生健康为民服务实事项目。

(三)促进基层中医药服务提质扩面

持续开展巡回医疗、对口支援、健康帮扶、老专家服务基层等工作,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下沉基层。提升县级中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推进县域中医诊疗指导中心、慢病管理中心、智慧共享中药服务中心等建设,深入推广中医适宜技术。新增一批自治区“旗舰中医馆”及规范建设的中医阁,加强壮瑶医药“名技法”的遴选及推广,新增遴选一批“名馆”及“名阁”。

(四)强化中医医疗服务管理

落实“强基、稳二、控三”有关要求,完善自治区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监测系统,修订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实施细则。稳步推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积极开展国家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探索完善适配少数民族医药发展的医保政策,提升医保基金规范化使用水平。

专栏2  高质量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1.中医医院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推进中医医院在建项目建设。支持中医医院病房改造、医疗设备更新、康复护理扩容提升等重大项目建设。

2.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医药行动。推进县级“两专科一中心”基本实现全覆盖。支持一批基层中医馆内涵建设,加强中医药人员配置及培训,丰富中医适宜技术服务种类。统筹支持边境县(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

3.中医医院重点项目建设。支持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儿科、神志病科、康复科、肺病科、感染性疾病科等重点科室建设。推进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及康复科的比例分别达90%、98%。依托符合条件的中医医院设置老年中医药健康中心。推动自治区级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设,重点支持少数民族医药技法体验与推广中心建设。打造一批特色中医护理门诊。

4.中医医疗协同体系建设。加快实施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推进国家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探索推广中医病种日间病房付费等模式。

三、增强中医药(壮瑶医药)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

(一)提升中医临床诊疗能力

补强中医医疗服务短板弱项,持续推进中医优势专科等项目建设,优化中医药诊疗方案,提升临床疗效及综合服务能力。争取国家中医优势专科中心项目建设,打造中医优势专科集群。持续提升中医医院医疗质量,建立健全中医质控网络。

(二)提升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

推进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普遍设立急诊科,推动县级以上中医医院纳入院前医疗急救指挥体系。加强重症医学科建设。提高中医药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及处置能力,建立高水平应急中医医疗队伍,联合构建“平战结合、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

(三)提升中医药疾病预防能力

持续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作用,健全慢性病早筛早诊早治体系,支持开展中医进体检行动。建设区域中医治未病中心,指导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规范建设。促进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中医药干预试点项目建设。开展眼健康、脑健康、骨健康、心理健康等中医药特色防治工作试点。深化中医药医防融合、体医融合,普及中医传统养生功法。

(四)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

持续推进国家、自治区、市、县级中医康复中心建设,加强基层中医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现代康复技术和中医适宜技术融合推广。重点提升疑难危重疾病、慢性病康复诊疗能力,制定一批中医康复方案和技术规范。

(五)提升中药药事服务管理能力

提升各级中医医院中药药事管理能力和合理用药水平,规范中药处方书写,强化点评和监管,合理配备中药专业技术人员,推进中药房、煎药室智能化升级。加强中药饮片全过程管理,鼓励优化临方炮制、临方加工等服务。

专栏3  高质量中医药(壮瑶医药)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
建设行动

1.中医药特色试点项目建设。支持国家级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中医药干预试点项目建设,遴选储备一批自治区级试点项目。

2.中医(壮瑶医)特色优势专科(专病)建设。继续推进国家中医优势(培育)专科建设,择优进行中医优势专科中心培育,打造一批自治区级中医优势专科联盟。支持高水平中医医院中医特色优势重点项目建设。

3.中医质控中心建设。深化现有32个自治区级中医质控中心内涵建设,新增6个专业自治区级质控中心,指导市级加快辖区内中医质控网络搭建,市级以上中医质控中心不少于135个。争取设置国家级中医质控中心。

4.中医应急能力建设。规范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及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支持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及相应医疗队伍建设,强化日常培训和管理。

四、促进中西医结合发展

(一)增强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

推进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建设。支持中西医结合专科联盟建设项目,搭建区域性中西医协同专科(专病)网络。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临床科室建设,鼓励开展中西医结合专科群建设。健全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推动建立重大疑难疾病、罕见病、慢性病的中西医临床协作模式。

(二)健全中西医结合发展机制

强化中西医结合服务导向。支持西学中培训基地建设,孵化西学中培训推广基地,加快中西医结合人才及团队培育。联合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医疗质量管理。推动落实将中西医结合发展相关指标纳入综合医院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相关工作。

专栏4  中西医结合高质量发展工程

1.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建设。推进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建设(培育)项目,遴选一批自治区级储备项目。

2.中西医协同服务能力提升。推动非中医类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建设。推进基层开展常见病、多发病中西医联合诊疗服务。

3.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同项目建设。培育一批自治区级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项目,争取参与国家相应临床中心建设,开展中西医协同攻关,研究制定一批重大疑难疾病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指南。

五、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科技创新发展

(一)建设高水平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

持续深化科技创新平台系统化建设,优化资源统筹配置,培育组建特色鲜明、面向全国、辐射东盟的高水平创新平台,推进中医药领域自治区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等平台提质扩容和能力提升,打造区域战略科技力量核心载体,争创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

(二)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理论与关键技术攻关

开展有组织科学研究,支持开展中医药基础研究与临床应用研究、中西医协同防治重大疾病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支持名老中医药(壮瑶医药)专家学术思想、诊疗技术及民间秘方验方等挖掘研究。支持融合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开展中医药全产业链关键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应用。

(三)健全科研创新机制

创新组织管理方式,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建立科技人才一体化联动机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加强中医药临床研究规范化管理,完善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和治理。

专栏5  中医药(壮瑶医药)科技创新提升工程

1.支持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现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内涵建设。力争新建1个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

2.培育和建设自治区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和建设一批中医药领域自治区实验室、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引进中医药领军人才,建设广西天然药物研究院。

3.加强中医药科学研究。组织实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我区联合设立的中医药科技创新专项,高规格支持一批中医药领域研究项目,开展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的全链条创新设计研究,促进中医药青年科技人才成长。

六、优化中医药(壮瑶医药)人才培养体系

(一)深化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

深化医教协同,强化中医药院校、医院的教学和人才培养职能。鼓励符合条件的院校申请开设中医药相关专业,有序推进壮医药教材修订,强化中医药学科建设,按程序优化中医药专业课程设置,加强中医经典素养和应用能力培育。力争在中医药领域实现新的博士点突破。

(二)推进中医药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

加强中医类别医师规范化培训,强化培训基地与师资队伍建设。推动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建设,建立适应多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需求的师承教育体系。以能力建设为核心,规范有序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

(三)加强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

持续培养中医药特色人才,培育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中医药领军人才等后备人才,培养一批广西名中医,培育技术精湛、科研突出的中医药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按需培养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训,构建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骨干人才、基础人才有机衔接的中医药人才梯队。健全西学中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中医药急需紧缺人才、应用型人才培养。

专栏6  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计划

1.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支持广西中医药大学高质量发展。实施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持续建设一批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加强国家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与自治区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临床教学基地建设。

2.名中医培养计划。培育新一批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后备人选,培养一批广西名中医,培育一批名壮医名瑶医,持续开展“名中医八桂行”活动。

3.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培育一批引领广西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和传承骨干人才,培养一批西学中骨干人才,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组建一批高水平创新团队。

4.基层人才振兴计划。按需培养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分类别持续推进中医全科医师转岗、中医馆骨干人才、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技能等专项培训。

5.急需紧缺人才培养计划。培养中医经典、疫病防治、急诊重症、儿科、老年病、脑病、脾胃病、康复、壮瑶医药、护理等专业人才,培养产业化、标准化、国际化等复合型人才。

七、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筑牢桂产道地药材资源根基

加强野生药用动植物种质资源收集和保护,构建保育—研发—转化一体化体系。优化道地药材产区与特色品种布局,发展中药材现代种业,提高规范化种植养殖规模及良种覆盖率。因地制宜发展林下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

(二)做强中药及特色精深制造集群

深化生产工艺智能化改造与绿色工艺提升,培育一批中药产业链主型龙头企业和优质中小企业。鼓励开展中药材精深加工,打造一批百亿级加工集群。支持优势中成药二次开发、优质饮片大品种培育、医疗机构制剂研发与转化。支持开发利用广西特色药用生物资源,加快拓展高附加值新兴赛道,大力发展药食同源、特色日化、中药兽药等产品,推动海洋中药产品研制及产业化开发。

(三)做优中医药生活化融合场景

推进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协作,拓展社区康养、家庭保健、术后康复、食养食疗等场景。鼓励打造“中医药+民俗文化”、“中医药夜市”等融合新场景。支持研发中医诊断、健康监测、智能康复、中药调配等装备。实施“桂药膳”提质扩能工程,丰富中医药健康产品供给,推动中医药融入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

(四)畅通中药贸易流通与储备

支持玉林市建设区域性中药材交易中心和香料交易集散中心、定价中心。指导企业在大宗中药材产地建设储备库,构建“产地仓—区域仓—终端仓”三级仓储网络,健全产销对接机制,提升储备供应保障能力。优化药材口岸通关,推广提前申报模式,依程序申请扩容进口品种。

(五)强化质量管控与保障支撑

支持广西中药追溯体系建设,构建从田间、山上、海里到药房全链条质量控制体系。支持第三方检测平台建设,严打中药材掺杂掺假、以假充真、哄抬价格等行为,加强中医药老字号与传统工艺知识产权保护。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制剂、中医药服务项目、中药饮片等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专栏7  中医药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工程

1.中药材质量提升工程。加强中药资源保护与利用,支持创建南宁国家植物园,收集保存种质资源8000份(种)以上,开展《广西道地药材》(第二批)遴选工作。建设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20个以上、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基地30个以上。建设中药材规模化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300万亩以上,全区规模化种植养殖良种覆盖率达70%以上。新增“定制药园”45家以上。支持建设一批林下珍稀药材发展项目、林下经济产业综合体项目。

2.中药材产业集群提升工程。建设标准化中药材趁鲜加工基地10个以上,中药材初加工分拣中心5个以上。支持玉林市培育香料深加工产业。培育一批年销超亿元“桂药膳”产品。遴选一批自治区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试点城市。

3.“中医药+”融合工程。开发一批保健食品、食药物质、功能性化妆品、日化产品等中医药个性化产品。支持发展以中医药产品体验和文化传播为主题的“中医药+文旅”产业,开发一批以长寿养生、药香体验、跨境医疗等为特色的“中医药+”精品项目和消费新业态。

4.“桂制剂”创新发展工程。动态扩容“桂制剂”品种目录。建设一批区域医疗机构制剂中心,支持企业与相关医疗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合作运营医疗机构制剂产业制造中心。新增医疗机构制剂50个以上。

5.“桂药膳”提质扩能工程。新增一批广西地方特色食品中使用的中药材品种。探索医疗机构制剂与药食同源产品“同方异号”发展新模式,开发一批养生药膳、中药饮品,遴选培育一批药食同源餐厅、企业。常态化开展药膳大赛。

八、深化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

(一)助力深耕中医药海外市场

实施“新时代神农尝百草”行动。在东盟国家发掘新药用动植物资源和道地药材。鼓励企业在东盟设立分拨中心、展示中心,推动中药在海外市场销售。      

(二)深化传统医药交流互鉴

推动与东盟、上合组织成员等国家在传统医药领域交流合作。持续办好传统医药相关论坛等活动。开展桂港、桂澳中医药产学研交流合作,深化文旅康养合作。推动中医药服务消费与服务贸易融合发展。 

专栏8  中医药开放发展工程

1.“新时代神农尝百草”行动。在基础良好的东盟国家合作发现、保护、开发、利用更多药用资源,丰富中医药治疗手段。

2.中医药国际医疗服务试点建设。依托中国-尼日尔中医诊疗中心、中国—东盟传统医药远程诊疗试点平台及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中医药国际医疗服务试点工作。依托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鼓励一批中医药产品在东盟国家注册。  

3.中医药服务消费和服务贸易融合发展试点建设。立足我区面向东盟的开放门户优势,打造具有国际吸引力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精品路线,推动中医药文化、康养旅游、诊疗调理、食养药膳全面对接国际市场。

九、促进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

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工程,打造中医药文化夜市、养生大集等一批特色文化品牌。支持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拓展文化传播阵地。推进中医药文化进基层、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持续提升全区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推动壮瑶等少数民族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

专栏9  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

1.中医药文化阵地建设计划。加强桂派中医药文化研究,深入挖掘古籍文献、非遗等文化资源。力争建设若干国家级宣教基地,发挥自治区级宣教基地作用。持续支持中医药文化场所的内涵建设。

2.中医药文化传播赋能计划。持续打造整理一批中医药古籍文献、临证方药、特色传统中医药技术方法、中医药(壮瑶医药)非遗项目;挖掘一批中医药(壮瑶医药)名医、名家学术经验传承传记、记录片;创作一批面向不同受众的中医药文化作品;开展一批中药材资源、中医经典元素、中医药(壮瑶医药)疾病防治、健康文化素养知识科普宣教;打造一批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开展一批形式丰富的中医文化进校园活动;建设一批展示馆、体验馆、科普教育基地;举办一批有影响力的进社区、进机关、进乡村的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传播活动;建设一批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支持打造一批桂字号药膳文化等“十个一批”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品牌,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融合广电、短视频、动漫、游戏、文创等载体,扶持创作一批中医药文学、影视和网络视听优秀作品。

十、加强中医药法治建设与标准化建设

(一)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建设

加强国家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自治区级标准化试点等标准化平台建设。健全中医诊疗技术、药膳制作、药食同源产品生产加工技术等标准体系,推动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建设。加强中医药标准的宣传、培训与推广应用工作。

(二)加强中医药法治建设与行风建设

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执法检查。完善中医药服务监管机制,强化监督执法队伍、实训基地建设。强化中医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法治建设。持续深化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健全行风治理长效机制。

专栏10  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工程

1.标准化平台建设。培育一批自治区级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和标准转化中心等平台。

2.健全中医药标准体系。完成一批中药材、中医诊疗技术、药膳制作、药食同源产品等相关标准,制定若干中医药ISO国际标准。

十一、加速中医药数智化赋能建设

(一)提升中医医院智慧化水平

开展智慧中医医院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医院智慧管理与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中医智能辅助诊疗系统、便携式智能理疗设备、远程会诊终端等设备。鼓励扩大医学影像智能辅助诊断、中医智能辅助诊断等技术在基层应用。

(二)智能应用促中医药场景创新

实施“人工智能+中医药”行动,以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为示范载体,深化全区人工智能与中医药全领域深度融合发展。依托智能技术开展中医药数据循证研究,建立一批中医药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推进人工智能等技术在中医辅助决策、名老中医经验传承、中医诊疗、康复器具等场景应用,探索脑机接口与中医诊疗、康复技术融合。

专栏11  “人工智能+中医药”行动

1.智慧中医医院项目建设。支持4个智慧中医医院试点项目建设,力争新增1—2个智慧中医医院试点项目。力争3家中医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等级达到5级。

2.数智中医药试点建设。支持自治区人工智能壮瑶医诊疗场景工程研究中心等一批体现中医药数智化发展、具有示范推广潜力的项目建设。组织开展一批中医药高质量数据集建设项目。培育一批人工智能创新应用案例。

3.智能技术赋能中医药数据循证研究。构建中医药多源异构数据智能汇聚平台,支持研发一批中医药智能辅助诊疗系统/设备。

十二、强化组织实施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形成中医药发展合力。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财政资金引导,统筹专项资金使用,鼓励社会资本和金融支持向中医药倾斜。建立监测评估机制,定期评估实施进度与效果,确保规划目标及重点任务如期完成。要加强宣传,营造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