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2026〕4号)中“对新认定、第二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财政分别给予8万元/家、5万元/家的奖励”的相关规定,按照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政务服务办联合印发的《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奖励资金直达企业工作指引》(赣科产一发〔2026〕19号)的操作流程,经企业确认,县、市科技部门逐级核实,高企认定类型比对,诚信审查,会议审议等程序,现将拟给予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奖励资金的1821家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科技厅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异议问题应清楚表述,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收到的异议,我厅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逾期或匿名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 0791-86253496

省科技厅监督评估与科技安全处 0791-86263938

地址:330000   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号

附件:拟给予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奖励资金的企业名单 

江西省科技厅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