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加快外贸新业态培育的决策部署,聚焦港珠澳大桥经贸新通道联通港澳国际机场核心优势,推动全市跨境电商发展提质增效,结合珠海市实际,市商务局制定了《珠海市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二、制定依据

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促进跨境电商稳规模扩增量若干措施>的通知》

2.《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加快“一站两仓”建设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3.《广东省商务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推进跨境电商阳光化试点若干措施>的通知》

4.《关于推动广东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三、目标任务

依托港珠澳大桥经贸新通道,充分发挥珠海联通港澳国际机场的区位优势,从物流枢纽跃升、贸易便利化革新、产业生态赋能等维度发力,加快构建“大桥通关—港澳转链—全球速达”跨境电商快线。推动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从“物理通道”向“经济枢纽”全面跃升,促进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在珠海高效集聚、深度交汇,将珠海打造成为珠江西岸跨境电商航空货运枢纽。

四、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七个部分18条工作措施,具体内容包括:

第一部分“强化跨境电商航空货运服务”,共4条。一是加快完善珠海机场配套设施和功能服务,深化珠港机场联动,拓宽“经港珠飞”进口物流通道;二是配合推进澳门机场横琴前置货站建设,用好高栏港综保区以及粤港澳物流园、空港国际智慧物流园等仓储载体,压缩货物转运时间和物流成本;三是依托港珠澳大桥24小时通关优势,大力发展珠港陆空联运业务,做强“电商快线”品牌;四是探索将高栏港综保区以及香洲洪湾片区打造为全市跨境电商物流核心区,建立重点仓储设施动态台账,提升本地货源集聚能力。

第二部分“提升跨境电商贸易便利化”,共4条。一是优化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模式,对合规优质企业提供预约通关、优先查验等通关便利;二是支持跨境电商监管场站开展跨关区退货业务,优化退货全流程监管,降低企业逆向物流成本;三是推动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场站落地“先查验、后装运”模式,实现一站式通关;四是支持跨境电商B2B出口适用优先查验、转关、退运等便利措施,指导企业用好“离境即退税”政策。

第三部分“深化珠琴跨境电商协同发展”,共2条。一是用好横琴政策开展联合招商,引进电商平台、供应链企业等落地珠琴,推动已落地横琴的电商平台在珠琴开展跨境电商集货及进出口业务,依托横琴全球选品中心和海外营销网络为珠海企业搭建出海渠道;二是配合横琴做大1210进口业务,同时引导高栏港综合保税区拓展1210进口功能,吸引全国优质消费品进口企业在综保区落户开展集货分拨业务。

第四部分“多维度赋能企业出海”,共2条。一是聚焦东南亚、拉美、中东等新兴市场,与头部平台建立对接机制,举办供需对接和选品交流活动;二是引导国企和电商产业园在海外重点市场布局公共海外仓,拓展一件代发、退货维修、本地化售后等增值服务,支持企业通过“海外智慧物流平台”和“粤仓通”平台对接全球仓储资源。

第五部分“推动跨境电商合规化发展”,共3条。一是在公共服务平台增设9610“无票免税”功能,开发9810出口退税数字化辅助模块;二是支持珠海出口服务商纳入全省“阳光化”试点名录,常态化开展代理报关、合规申报、数据归集等服务;三是建立税务合规常态化服务机制,开展公益性合规辅导,编制发布合规实操指引。

第六部分“优化跨境电商营商环境”,共2条。一是将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纳入市级风险补偿资金池支持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开发专属信贷产品,推广应收账款融资、保兑仓融资等服务,支持信保机构推出专属出口信用保险;二是探索出台电商人才分级分类认定标准,鼓励校企合作开办定制班、现代学徒制班级,支持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补贴。

第七部分“附则”,共1条,明确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由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五、有利举措

一是落地“先查验、后装运”模式,通关时效大幅提升。过去跨境电商货物需先进监管场站查验、再装车出运,环节多、耗时长。本措施明确提出支持货物在符合条件的场站内完成申报、查验、放行后一次性装运离场,精简周转环节,实现一站式通关,有效降低企业时间成本和仓储压货压力。

二是畅通跨关区退货渠道,逆向物流成本实质性降低。退货难、退货成本高是跨境电商企业的普遍痛点。本措施提出支持本地监管场站开展跨关区退货业务,企业无需将退货商品绕道其他口岸处理,在珠海本地即可完成退货申报和核验,大幅节约逆向物流费用,打通双向流通堵点。

三是推进“阳光化”合规发展,帮助企业“走得稳”。本措施明确提出在公共服务平台增设9610“无票免税”登记功能,推动落地跨境电商税收政策;培育本地“阳光化”服务商,常态化开展代理报关、合规申报等服务;联合行业商协会开展公益性税务合规辅导,编制发布合规实操指引,引导企业规范经营,降低税务风险。

四是融资增信渠道拓宽,破解轻资产企业“贷不到”难题。跨境电商企业普遍轻资产运营,传统信贷难以覆盖。本措施明确提出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市级风险补偿资金池,引导金融机构开发专属信贷产品,推广应收账款融资、保兑仓融资等模式,让中小电商企业真正贷到款、用得起。

六、有效期及解释单位

本措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由市商务局会同各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七、新旧政策差异

本政策属于新出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