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九江市、景德镇市、赣州市、吉安市、宜春市、上饶市、抚州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6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26〕92号),现下达你市2026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具体详见附件),用于2022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以及2026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奖励资金预拨。资金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项目名称为“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项目代码为“10000015Z155110010003”。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迅速将资金分解下达,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同时,请按照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加强绩效管理,按照附件2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6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第一批)表 

2.202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表 

3.2026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预拨奖励资金表 

4.2026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第一批)绩效目标表 

 

 

      江西省财政厅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