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充分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一线能工巧匠在带徒传技、技艺传承、技能攻关、技术成果推广中的核心作用,夯实全省技能人才培育载体梯队基础,现组织开展2027年度吉林省首席技师工作室和吉林省师徒工作间项目入库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紧扣我省“2266”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总体部署,立足当前产业升级、重点领域技能人才培育新形势新任务,分层分类搭建技能人才培育载体。
(一)首席技师工作室申报条件
1.工作室领办人条件。依托单位正式在岗一线技能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
(2)获得国家级一类竞赛前10名或国家级二类竞赛前5名、省级一类竞赛前3名;
(3)获得省级及以上技术创新成果奖或国家发明专利;
(4)具有行业或企业认可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较大贡献。
已获评吉林省首席技师工作室的领办人,不得再次申报。
2.依托单位条件。具备独立法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体系;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为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工作室成员应不少于3名技能人才,形成合理分工与合作机制;依托企业建立工作室的,上一年度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
(二)师徒工作间申报条件
1.工作间领办人条件。依托单位正式在岗一线技能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可独立承担工作间日常带教、技术推广等日常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行业领域,实操技艺突出,具备较强技术改良、创新实践能力,在行业内具备一定认可度;
(2)扎根生产一线,主动开展师徒结对带教,有一定带徒传技经验、育人成效明显;
(3)掌握特色实操技术、实用技艺,可依托自有技能解决生产现场常见、关键实操难题;
(4)总结形成行业通用先进操作方法,开展一线工艺优化改良,取得可落地的实操革新成果。
已获评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省级首席技师工作室、省级师徒工作间的领办人,不得申报。
2.依托单位条件。具备独立法人,单位内部管理规范;重视内部技能人才培育工作,形成常态化技能学习、师徒结对培育运行模式;能够为工作间提供固定实操场地、基础设备设施及必要运行资金;依托工作间常态化开展技能传帮带、工艺改良,带动技能人才成长,对地方产业、就业发展作出贡献。
(三)同一领办人不得同时申报首席技师工作室和师徒工作间两个项目。
二、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中省直单位要组织好项目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可行性负责。
(一)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表,提供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册。中直企事业单位直接向省人社厅推荐申报。省属企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直接向省人社厅推荐申报。其他单位,采取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各市(州)人社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按照分配推荐名额择优排序推荐。
(二)初审推荐。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中省直单位对本地区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筛选,根据分配推荐名额择优排序推荐,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于2026年9月9日至11日将推荐报告、项目汇总表及申报材料册统一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综合评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市(州)、各中省直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
(四)公示入库。对通过综合评审、拟纳入项目库的工作室及工作间名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正式纳入项目库。具体资助名额和金额将根据2027年度省级财政资金预算下达情况确定。
三、资金管理
(一)资金使用范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培训用品购置、技能交流推广、技术技能创新研发等与项目直接相关的支出。严禁发放人员薪酬、弥补单位日常办公经费、基建装修、投资理财、偿还债务等无关开支。
(二)绩效要求。项目资金执行周期为2年,各单位需制定清晰绩效目标,并在项目执行结束(2028年11月30日前)后一个月内提交项目结项报告和项目资金审计报告。首席技师工作室结项需具备固定场地、完善运营制度,年均为企业或社会培养8名以上青年技术技能骨干,完成技艺梳理、技术革新并产生效益;师徒工作间需配备固定实操场地,形成稳定师徒培育模式,每年培育不少于3名技能人员,切实服务产业发展。
(三)项目监管。各单位对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主动接受财政、审计、人社部门监督。存在虚报、套取、挪用资金行为的,全额追回补助并取消后续申报资格。各地人社、中省直单位常态化跟踪项目运行,健全考核评估和监督制度,对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报告。各市(州)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需提交联合行文的推荐报告一份,其他推荐单位需提交加盖公章的推荐报告一份。内容涵盖项目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和公示情况,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专家评审意见书和公示截图作为附件附后。
(二)汇总表。按推荐优先级排序,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A3纸打印,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同步报送电子版。
(三)申报材料册。依托单位需提交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册一份(首页设置清晰目录,A4纸双面打印),并由推荐单位盖骑缝章。材料册主要包括:
1.项目申报表。
2.项目申报报告。含项目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领办人简介、单位简介、项目计划、资金使用规划、预期培育与创新成效、近三年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情况等。
3.领办人佐证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职称证复印件(复印件要包含照片页、等级页和职业工种页,并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官网查询截图),所获荣誉奖项、技术技能成果及专利、绝技绝活、各级职业技能竞赛成绩等相关证明材料。
4.核心成员佐证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称证复印件(复印件要包含照片页、等级页和职业工种页)。
5.依托单位资质材料。单位技能人才培育制度,场地、设备、资金保障情况说明,依托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的复印件;依托企业申报工作室的,还需提供企业技能人才总体情况和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纸质版均需按要求加盖公章,于9月9日至11日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和盖章版PDF扫描件)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指定工作邮箱。本着勤俭节约原则,材料装订简单简洁,每份材料用档案袋封装,并在档案袋封面附纸注明申报项目、依托单位、领办人和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评审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莹
联系电话:0431—88690625
电子邮箱:jlrsmrjj@163.com
材料报送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B902
邮编:130000
附件:
1.吉林省首席技师工作室申报表
2.吉林省师徒工作间申报表
3.吉林省首席技师工作室及师徒工作间推荐名额分配表
4.2027年度吉林省首席技师工作室申报情况汇总表
5.2027年度吉林省师徒工作间申报情况汇总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8月10日

